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刘德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因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事务代表王凤华女士代为履行本次会议相关职责。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开发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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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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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在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开发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能京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7.4亿元开发贷,期限不超过5年,贷款年利率为4.15%(随LPR浮动),北京京能京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京能·西山印”6011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予涵、李卫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2-006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置业”或“公司”)拟与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湖”)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投资金额: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京能置业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5,500 万元,占比51%。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京能置业与北京龙湖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开发已共同竞得的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GZGJC-03地块。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其中:京能置业出资2.55亿元,占比 51%;北京龙湖出资2.45亿元,占比49%。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龙湖成立于2007年10月24日,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半壁店大街25号北侧1幢一层;法定代表人:陈明伟;注册号:[91110000668400573P];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为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北京龙湖负责龙湖地产北京区域项目的开发运营。
(二)北京龙湖与京能置业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截止2020年底,北京龙湖资产总额215.6亿元,资产净额52.8亿元,营业收入6762万元,净利润10.3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与北京龙湖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股东持股比例为京能置业51%,北京龙湖49%。经营范围: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管理;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清洁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京能置业与北京龙湖(以下简称“合作双方”)一致同意注册资本金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出资方式或将对项目公司的债权转为实缴注册资本方式一次性缴清。
(二)合作双方应根据项目地块《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项目地块的地价款、土地交易税费等。
(三)对因合作协议引起的或与合作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京能置业的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项目开发可能受国家房地产政策影响,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和管理风险。京能置业与北京龙湖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从而有效控制项目风险。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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