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15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18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向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事项已于2022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张云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4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贾运山先生、苑希现先生、李庆华先生、张建国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被提名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通过了设立分公司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召开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八次会议,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向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事项已于2022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李玉鹏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1名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巩固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向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事项已于2022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云峰先生申请辞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云峰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勃洋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承诺等相关事项。
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张云峰先生继续履行董事长、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李勃洋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张云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4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被提名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0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运山先生,男,53岁
(一)教育背景: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
(二)工作简历:历任邢台旭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市丰台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常务委员、商会副会长。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旭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旭阳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旭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定州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贾运山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贾运山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贾运山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贾运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贾运山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庆华先生,男,58岁
(一)教育背景: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汽车厂厂长、总厂副厂长及厂长、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邢台旭阳安能热力有限公司董事、萍乡旭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旭阳伟山工程(海南)有限公司、旭阳伟山新能源(印尼)有限公司董事、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天焦化(印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李庆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庆华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李庆华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李庆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李庆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苑希现先生,男,59岁
(一)教育背景:大学学历,钢铁冶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凌源旭阳凌钢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四)苑希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苑希现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苑希现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苑希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苑希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建国先生,男,54岁
(一)教育背景:博士学历,化工技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党委书记、厂长;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指挥、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唐山旭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唐山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四)张建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国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张建国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张建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张建国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监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玉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玉鹏先生申请辞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玉鹏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玉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承诺等相关事项。
李玉鹏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李玉鹏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后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李玉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李玉鹏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1名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巩固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0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巩固先生,男,40岁
(一)教育背景:研究生学历,国际新闻专业,注册会计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普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裁。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兼职情况:凌源旭阳凌钢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四)巩固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巩固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巩固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巩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巩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 2022-00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北京分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
4、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财务咨询;商务咨询;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教育信息咨询;教学设备、教学软件的研发和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制作、复制、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鉴于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2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北京分公司有利于公司业务开拓、人才引进和管理、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北京分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分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上述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19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九)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01 选举贾运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苑希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选举巩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监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2年2月7日17时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30日、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19号3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电话:022-236788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魏伟先生、魏韬先生
4.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5日下午15:00。
(二)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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