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1月20日 01: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2年1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冯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冯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冯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9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冯俊,男,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

  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曾任中广核铀业斯科有限公司(纳米比亚)副CFO、CFO、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专家、国际财务专家等职务。

  冯俊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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