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12月23日 04:40 证券时报

原标题: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通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主动减持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被动稀释,其持股比例由11.77%下降为6.77%,变动比例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

  二、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

  三、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

  1、因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2,576,136股,东方通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被动稀释1.39%。

  2、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3,3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66,696,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50,066,000股,东方通信持股数量相应地由8,236,500股增加至14,825,700股。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动减持行为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东方通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日出具《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创科技”)于2021年4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2,576,13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4,728.5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8,808,918.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6,775,809.8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相应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博”)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和2021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和《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年产30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为“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原项目的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并且将“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15,033.00万元募集资金向成都蓉博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保荐机构和银行就相关事项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各方已于2021年12月22日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新协议签署后的“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三、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及成都蓉博(以下合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问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即人民币61,677.58万元)的20%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在乙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创科技

  股票代码:3005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通信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信息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不适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 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2021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73.6704万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博创科技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73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761,061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6.7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

  注:

  1、公司因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576,136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被动稀释1.39%。

  2、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3,3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66,696,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50,066,000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相应地由8,236,500股增加至14,825,700股。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博创科技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声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签名):

  2021年12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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