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15日 02:46 证券时报

原标题: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7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

  2、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的有关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此事项的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李秉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李秉心先生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属于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进行公示并审核无异议后,将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次仅增补一人且候选独立董事仅一人,无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戴欣苗(女士)的辞职将于当日正式生效。李秉心先生在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同时,将出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会议室),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2)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李秉心,男,1952年生于上海,1982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财政部第三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2018年9月至今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职务。曾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等职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内核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专业标准部副主任等职务。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71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合伙人:44人

  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总人数1027人。

  2020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337人,新注册37人、转入16人、转出59人;

  目前有293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4.68亿元

  2020年末净资产金额:0.46亿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71家

  2020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0.86亿元

  2020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4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家、建筑业5家等

  2020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4.4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众华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具体如下: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9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

  姓名:曹磊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5年8月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万业企业(600641)、东方创业(600278)、上海凤凰(600679)、西藏珠峰(600338)、上海新阳(300236)、华建集团(600629)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合伙人)

  姓名:梁雯晶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4年9月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参与上市公司项目主要有东方创业(600278)、上海新阳(300236)、华建集团(600629)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沈蓉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逾20年,曾负责多家企业IPO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企业IPO、重组兼并等审计业务经验。担任新潮能源(600777)、华建集团(600629)、佳创视讯(300264)、恒为科技(603496)、日播时尚(603196)、海欣股份(600851)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独立性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磊、梁雯晶,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和2020年度审计费用无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此《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72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

  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的有关情况详见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

  4、联系电话:021-66284908

  传 真:021-66284923

  5、联 系 人:严国庆、胡晗东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因防疫抗疫相关要求,请出席股东、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准备好行程码、健康码等备查,并全程佩戴口罩参会。

  5、股东如有条件,请尽量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如对公司有任何问询事项及意见建议,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进行问询或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进行提问。公司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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