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12月03日 03:2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价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触发“常汽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若触发“常汽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以2022年3月3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常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常汽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9,924,24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99,242.4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9】276号文同意,公司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常汽转债”(以下简称“可转债”),债券代码“113550”。

  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5年11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9.93元/股。公司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常汽转债”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5月27日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65元/股。公司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常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8日起调整为9.33元/股。“常汽转债”当期最新的转股价格为9.33元/股。

  二、“常汽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2日,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常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33元/股的130%(即12.13元/股),已触发“常汽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原因及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常汽转债”于2019年12月12日上市,存续时间相对较短,目前相关募集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若触发“常汽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常汽转债”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最新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常汽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常汽转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以2022年3月3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常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92,42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4、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理财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理财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资金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审议程序合规性

  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会受到宏观政策及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购买标的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理财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系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2)公司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92,42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自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7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相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的《常熟汽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0)。

  自2020年12月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在董事会审批的使用期限内。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作,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审议程序合规性

  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监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股东监事秦立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14:00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小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价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触发“常汽转债”的赎回条款,考虑到“常汽转债”于2019年12月12日上市,存续时间较短,相关募集资金均有支出安排,拟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常汽转债”,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如触发“常汽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常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常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196,736.58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或“首发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196,736.58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1.98%,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4号”《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490,351.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309,648.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2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文简称“立信”)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3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汽车饰件项目、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70.5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66,754.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加可抵扣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增值税后)为 67,086.67万元。

  2017年10月25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1.28万元中的7,000.00万元变更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2018年1月2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计划投入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变更投入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的《常熟汽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首发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6,433万元人民币变更投入至新项目“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的《常熟汽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套水性漆产品和 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原投资总金额98,685 万元调整为46,27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仍为 36,433 万元不变。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常熟汽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汽车饰件项目”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由本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70.5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芜湖常春”)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北京常春”)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中金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16年12月29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于2016年12月29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汽车饰件项目”和“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70.5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7年9月15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芜湖常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北京常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汽饰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2017年10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1.28万元中的7,000.00万元变更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变更后的新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汽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天津常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汽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018年2月11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汽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和《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根据公司2017 年1月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89.98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中金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为29,131万元,于2017年12月27日提前归还了其中的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1月2日提前归还了剩余的26,131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限制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中金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为17,500万元,未超过限制额度,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提前归还了17,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到位,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拟将相关募投项目结项。截至 2021 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66,320.9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3,196,736.58 元(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3,196,736.58 元(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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