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以上下降至4.99999%,持股比例低于5%。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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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基金)》,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677,75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9.32%。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持有晶方科技20,403,846股股份,占晶方科技目前总股本的4.99999%,为晶方科技5%以下股东。
2、晶方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9,679,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67,945.5元,派送红股45,935,891股,转增45,935,89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21,551,237股。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大基金对应获得的送、转股股份数为8,671,101股。
晶方科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40,064,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08,077,716股。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大基金对应获得的送、转股股份数为4,748,000股。
3、被动稀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8年6月27日完成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07%。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中有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分别于2018年6月8日、2018年11月9日完成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减少,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终止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实施方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7月19日注销完毕,完成后公司股本减少,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18%。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1年1月14日上市发行,发行后公司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44%。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5月24日登记完成,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02%。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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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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