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二期”)、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泰创投”)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284,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170%。其中,创投二期持有公司4,811,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603%,宁泰创投持有公司473,2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568%。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1年1月14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创投二期、宁泰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2,549,935股)。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创投二期、宁泰创投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创投二期、宁泰创投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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