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副总经理林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杨松先生、副总经理林洁女士《关于买卖本公司股票计划的申报》,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8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40%),详见2021年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收到杨松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2021年6月2日,杨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600股,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2021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1年8月27日,林洁女士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时间过半,其未实施减持。详见2021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1年11月27日,林洁女士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林洁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林洁女士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1月27日,未有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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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林洁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2、林洁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即使实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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