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1月18日 06: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11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董事会全体董事,本公司实有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山煤矿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瓦鲁煤矿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14,596.37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云煤能源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0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金山煤矿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和“瓦鲁煤矿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14,596.37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煤矿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结合公司煤矿的经营现状及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煤矿”)“金山煤矿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鲁煤矿”)“瓦鲁煤矿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14,596.37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070,339.23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一煤矿”)和师宗县大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舍煤矿”)(以下统称“四个煤矿”)100%股权;增资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和五一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鉴于2020年云南省煤炭行业政策调整,五一煤矿原技改项目“五一煤矿15扩3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不能满足煤矿整治要求,为保证五一煤矿持续经营,提高公司整体营运能力,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实施新项目“师宗县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并同意将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5,975.62万元(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82万元)全部用于新技改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08、009、012)。

  (二)闲置募集资金历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3年11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2013年12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2014年4月,公司已按期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2014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月末,公司已按期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5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054.0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4月,公司已按期将22,054.0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3)2015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9月、2016年3月将21,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4)2016年3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2月,公司已按期将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5)2017年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2月,公司已按期将19,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6)2018年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月,公司已按期将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7)2019年1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2月,公司已按期将19,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1月,公司已按期将19,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8)2020年11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3月,因五一煤矿变更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前述20,000万元中五一煤矿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提前归还五一煤矿募集资金专户。鉴于五一煤矿新募投项目处于开工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其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五一煤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1月,公司已按期将11月到期的14,500万元(其中:金山煤矿5,500万元、瓦鲁煤矿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等于各煤矿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各专户扣除手续费后滚存的银行利息之和;

  注2:截止目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5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分别是:金山煤矿的“金山煤矿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瓦鲁煤矿的“瓦鲁煤矿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两个项目”)。

  (一)两个项目立项背景及决策程序

  2011年11月,公司成功借壳上市,基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基于控股股东履行201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向公司注入四个煤矿的承诺,支持公司做大做强;考虑到掌握煤炭资源是煤化工企业特别是独立焦化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并预期炼焦煤价格一段时期仍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个煤矿100%股权及用于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的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公司预期项目的实施能完善煤化工产业链和提高煤炭的自给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14日、2013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公司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3-002、015),会议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个煤矿100%股权及用于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的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

  (二)两个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截止目前,两个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金山煤矿、瓦鲁煤矿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各自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此外,公司将剩余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使用金山煤矿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瓦鲁煤矿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分别用于暂时补充各自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0-058”)。

  2021年11月9日,公司已按照规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500万元分别提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1-056”)。截止目前,两个煤矿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分别是金山煤矿5,567.58万元、瓦鲁煤矿9,028.78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金山煤矿原定募集资金改扩建项目是“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瓦鲁煤矿原定募集资金改扩建项目是“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2014年4月,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云南省曲靖市全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及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文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煤技改〔2014〕18号)等系列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所属四个煤矿被纳入为整合重组煤矿企业,并对四个煤矿技改项目进行重新规划。重新规划后金山煤矿改扩建项目的产能由“6改15万吨”变成“6改21万吨”,瓦鲁煤矿改扩建项目的产能由“15改21万吨”变成“15改45万吨”。上述文件同时明确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属于复产复建范围,瓦鲁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达到复产复建产能标准并于2014年11月取得师宗县政府复产批复文件后恢复生产,而金山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达不到复产复建产能标准,金山煤矿须在完成21万吨/年技改建设初步设计并取得开工备案手续后方可恢复建设,金山煤矿自2014年4月起停产停建。

  1.金山煤矿:2016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0号)及曲靖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相关安排和要求,公司审慎考虑金山煤矿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金山煤矿关闭退出事项,金山煤矿改扩建项目“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停产停建。

  2021年,为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金山煤矿事项,金山煤矿的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其改扩建项目“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终止实施。

  2.瓦鲁煤矿: 2020年,云南省实施了新一轮煤矿整合关闭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曲靖市煤矿整治“两个清单”》的公示及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的公示内容,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五一煤矿、大舍煤矿、瓦鲁煤矿需按照“先整合重组、后改造升级”的原则进行整合改造。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对五一煤矿、大舍煤矿、瓦鲁煤矿进行整合,其中,瓦鲁煤矿为被合并方,待合并事项办理完毕,瓦鲁煤矿的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瓦鲁煤矿改扩建项目“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终止实施。

  综上所述,2014年-2020年,因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不断调整、行业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且政策调整间隔时间短、变化快,再加上国家、省市层面的安全检查,区域内的煤矿生产安排布置,以及周边煤矿事故带来区域内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导致煤矿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技改和生产不稳定。公司按照煤矿产业政策要求并结合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审慎决定金山煤矿退出并注销、瓦鲁煤矿被整合并注销,鉴于两个煤矿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不存在,其改扩建项目终止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14,596.37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以结转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从云南省煤炭行业政策调整出发,结合公司煤矿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布局,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也将采取相关保障措施,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金山煤矿“金山煤矿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瓦鲁煤矿“瓦鲁煤矿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系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不断调整、行业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且政策调整间隔时间短、变化快,再加上国家、省市层面的安全检查,区域内的煤矿生产安排布置,以及周边煤矿事故带来区域内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导致煤矿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技改和生产不稳定。公司按照煤矿产业政策要求并结合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审慎决定金山煤矿退出并注销、瓦鲁煤矿被整合并注销,鉴于两个煤矿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不存在,其改扩建项目终止实施。公司将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14,596.37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和财务成本,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管控,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金山煤矿“金山煤矿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瓦鲁煤矿“瓦鲁煤矿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系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不断调整、行业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且政策调整间隔时间短、变化快,再加上国家、省市层面的安全检查,区域内的煤矿生产安排布置,以及周边煤矿事故带来区域内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导致煤矿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技改和生产不稳定。公司按照煤矿产业政策要求并结合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审慎终止实施改扩建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14,596.37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和财务成本,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云煤能源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华福证券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1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1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日

  至2021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后续还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和下午1:30-5:00

  2、现场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非自然人股东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13楼。

  六、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 李丽芬   莽树虹

  联系电话:0871-68758679      传 真:0871-68757603

  参会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13楼会议室

  邮编:650034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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