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公开征集截止时间,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收到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一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
●飞乐音响将尽快组建评审工作小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评审,以确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能否通过飞乐音响的评审尚存在不确定性。在飞乐音响评审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审核批准以及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4日和2021年10月26日发布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和《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飞乐音响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3,674,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或“本次股份转让”)。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有的华鑫股份 6%股权。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公开征集期自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 年11月8日。
2021年11月9日,公司收到飞乐音响的《关于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6%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公开征集期内,收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向飞乐音响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根据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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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将尽快组建评审工作小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评审,以确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能否通过飞乐音响的评审尚存在不确定性。在飞乐音响评审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审核批准以及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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