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07: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淑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吉林省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合同的终止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对降低资产负债率和促进中长期经营有积极作用;终止《租赁合同》可能会存在法律诉讼风险。董事会同意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终止与吉林省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临时公告刊登在2021年8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前,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正常营业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将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增加报表项目“使用权资产”金额473,963,412.69元,增加报表项目“租赁负债”金额473,963,412.69 元。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2021年10月3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8,8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200万元人民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28,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8,8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详见2021年10月3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30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鉴于银行授信已到期,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3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75,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信用、国内信用证;

  2、欧亚卖场5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信用、国内信用证;

  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5,000万元,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8,8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2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28,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8,8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 196 号(现开运街 51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2,852.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555,204.88万元,负债总额342,757.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40,946.78万元,银行贷款145,0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12,447.5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5,254.32万元,实现净利润 21,206.72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 527,296.32万元,负债总额338,133.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29,480.62万元,银行贷款164,7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189,162.6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3,970.79万元,实现净利润 20,318.42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 52,852.5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0,95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66%;长春亚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9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68%;12 名自然人共出资 20,95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66%。

  2、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连锁超市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广告业务;连锁分支机构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品、服装;餐饮服务、熟食加工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175,003.75万元,负债总额117,155.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6,913.76万元,银行贷款35,0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7,848.1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3,410.84万元,实现净利润4,297.60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185,268.83万元,负债总额129,608.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9,141.91万元,银行贷款16,6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5,660.73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2,555.77万元,实现净利润1,680.39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8,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31%。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欧亚卖场、超市连锁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一至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一至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至三季度,公司新开连锁超市2个,均位于吉林省。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

  2021年一至三季度,公司门店减少1个,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二道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橄榄社区店因租赁期满不再续签而闭店。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

  本报告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长春欧亚MTN001,债券代码:101801288.IB)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长春欧亚MTN001

  4、债券代码:101801288.IB

  5、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00元)

  6、债券期限:3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7%

  8、兑付金额:1,067,000,000.00元

  9、兑付日:2021年11月05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焕楠

  联系方式:0431-87666859

  2、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春婷

  联系方式:0431-80835856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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