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降幅45.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增幅47.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降幅9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用银行承兑票据背书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4.预付账款降幅34.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幅67.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增幅79.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了环保技改的在建工程所致;
7.合同负债增幅687.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降幅29.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发放2020年末奖金所致;
9.应交税费增幅60.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计提了应交房产税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增幅693.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增加导致应付销项税增加所致;
11.专项储备增幅169.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油墨销售收入增加所计提的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降幅34.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按新收入准则把销售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降幅176.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增加导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也相应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增幅480.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非经营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降幅93.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理报废固定资产的净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增幅33.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扭亏为盈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17.营业利润降幅395.63%,利润总额降幅536.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幅4859.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油墨材料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收益减少以及互联网广告项目收入同比下滑经营出现亏本等原因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59.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较出年同期对比增加所致;
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降幅300.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少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郭虎等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 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5%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
2021年8月初,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969)。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69号)。
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可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止,公司正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原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与轩翔思悅的原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本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本公司2019年2月收到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拟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全部债权转让给崔佳和肖诗强。2019年2月26日,本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4月25日,本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本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8月11日,本公司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达成一致意向,双方签订《还款延期协议》,就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进行协议约定,对尚未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原按10%利率减按年化3.85%的利率计算利息,2020年累计减免利息3,902,586.89元。
2020年12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二》,协议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
2021年8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协议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公司也已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拟向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普惠”)申请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平台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共计人民币12,2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12,200万元,本次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的款项、利息、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转贷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金普惠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本次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平台资金是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府〔2014〕65号)和《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工作方案》的要求所设立,主要是解决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难、转贷成本高等问题,促进珠海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 、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L5Y83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
法定代表人:邵珠海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提供“转贷资金”服务,金融咨询及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云平台服务,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金融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截至目前,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5,500万元,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拟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6,700万元,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申请转贷资金共计人民币12,2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每次申请转贷期限为3天至10天,收取日利息0.0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述转贷资金不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本次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转贷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缓解资金周转压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完整性及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7日 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7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郭蒙、杨婉秋
联系部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886888、3383338
传真号码:0756-6886000、338333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邮编:519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9
2、投票简称:乐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 议案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的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肖丽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的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规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向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平台资金共计人民币1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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