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06: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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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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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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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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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5,400万元,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梅州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为上述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时,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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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梁健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普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梁健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普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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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不涉及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内容。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梁健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完成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敬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梁健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德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宁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张士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敬华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李敬华女士董事提名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下属深圳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续租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面积总计507.92㎡)的物业用于日常办公,月租金为人民币63,490元(125元/㎡/月),租期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285,640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梁健锋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00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旭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了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敬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敬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李敬华,女,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力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敬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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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德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张德祥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宁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宁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宁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邮编:518040

  广东省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邮编:514759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

  联系传真:0755-83433868

  电子邮箱:002288@chaohuatech.com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张德祥,男,196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8月至1992年6月在蕉岭县蕉城镇政府工作;1992年6月至l996年3月在中共蕉岭县委办工作,任资料组副组长、组长;1996年3月至1998年11月在蕉岭县政府工作,历任政府调研科副科长、政府办副主任;1998年11月至2003年3月,在蕉岭县广福镇工作,历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镇委书记;2003年3月至2007年12月,在平远县工作,历任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常委(宣传部长);2007年12月至2014年5月,在梅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任副部长,先后兼任广东汉剧院党委书记、梅州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2014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梅州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任铁汉生态足球俱乐部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任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大湾区东区域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张德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除此之外,张德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德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宁峰,男,198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先后任职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宁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宁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宁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说明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同时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

  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21-058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深圳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续租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面积总计507.92㎡)的物业用于日常办公,月租金为人民币63,490元(125元/㎡/月),租期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285,640元。

  此次交易的对手方梁健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且梁健锋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梁宏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裁梁伟先生为叔侄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梁健锋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健锋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梁健锋

  2.身份证号码:44030119650930****

  3.构成的关联关系:梁健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且梁健锋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梁宏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裁梁伟先生为叔侄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梁健锋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公司向梁健锋先生租赁的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梁健锋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面积:507.92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租赁价格参照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片区同面积同等装修的办公室的租赁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面积和交易价格:租赁总面积为507.92㎡,月租金为人民币63,490元(125元/㎡/月)。

  2.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交易结算方式:每季度第1个月31日前交付租金。

  4.其他:(1)租赁期间,梁健锋先生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2)协议租赁期届满,公司若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1个月向梁健锋先生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以满足日常办公需要。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了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租赁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梁健锋先生共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61,880元(63,490元/月),为租赁该房屋的租赁费用。该笔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8年12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公司与梁健锋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续租办公室是基于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参照了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次交易,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梁健锋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了回避,会议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董事会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并加盖监事会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19号超华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梅州:广东省梅县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联系人:宁峰、伍艳丽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0753-8586687

  联系传真:0755-83433868;0753-8586680

  电子邮箱:002288@chaohuatech.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参会时携带并出示本通知登记办法中要求的证件文件。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8。

  2.投票简称:“超华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写股票数)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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