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05: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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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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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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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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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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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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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合计约4.81亿元。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的公告》于2016年3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为中国足协中国之队177场赛事提供了LED显示设备和比赛期间的相关服务。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集中采购协议-设备类〉的公告》于2016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货金额151,917,564.67元。

  (4)《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或“标的公司”)原股东沈永健(乙方一)先生及其配偶周维君(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女士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沈永健先生和周维君女士对于对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对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购买义务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受让事宜,乙方(一)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动产过户条件后3个月之内,按《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产转让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正在执行中。

  (5)2021 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4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021年6月1日公司完成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2021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6)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26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5,195.0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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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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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世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华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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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世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华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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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无。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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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不变。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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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不变。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10月)》和《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1年10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核准,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60.13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万元,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59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千百辉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本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约 9.29 万元(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至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172 9910 303),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该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方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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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前述报告书关于募集资金用途规定,已完成支付现金对价7,50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90.13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千百辉进行增资,用于上述千百辉募投项目的项目建设;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中介机构已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万元,剩余57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公司置换先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70万元,千百辉置换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23.44 元。

  截至目前,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2,222.15万元(含千百辉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319.68万元(含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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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建设规划,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根据“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做出调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截至2020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请见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千百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请见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174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意见

  1、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通过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奥拓电子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关注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奥拓电子”)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上年度末合伙人共74人,注册会计师45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6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总收入 30,945.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006.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569.68万元。2020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40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99.0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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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发生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6、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8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翠,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余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泽利,2012 年起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2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9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羽,2015年起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中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72.0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保护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xuanwz@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11月16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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