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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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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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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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洪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生华
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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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洪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生华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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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洪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生华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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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账面价值计量使用权资产。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于2021年10月27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珍珠路2号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颜贻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年第三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三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相关募投项目三方监管账户予以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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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未到账之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了5,939.47万元置换(根据〈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351A014162号:截至至2021年6月30日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5,939.4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项目备案期限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中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该项目募投剩余资金170.23万元用于购置研发设备。
综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中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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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6,109.7万元,均已投入完毕,无节余。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公司正积极开展各科研项目研究。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无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立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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