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9月19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收购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8日
至2021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1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宋建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4-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崔裕昌
联系电话:0535-3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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