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2021年07月20日 01: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3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就前述报告中“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及附表中权益变动前股份数量及比例”补充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4年8月4日至前述权益变动期间股份变动等情况。补充内容倾斜加粗,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内容

  补充披露前: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相信其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夏平及关联人承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补充披露后: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相信其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夏平及关联人承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20年12月6日履行完毕。

  二、补充“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内容

  补充披露前: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18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9,250,45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69,516,948股)的4.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3,605,2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69,536,307股)的12.28%。

  补充披露后: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14年8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397,741股,首次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347,504,000股)的5%。2019年6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0,659,746股,首次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1,169,516,948股)的10%。2020年5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4,744,205股,最高达到公司当时总股本(1,169,535,846股)的12.38%。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3,605,2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69,536,307股)的12.28%。

  三、补充“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内容

  补充披露前: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250,45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2%,截至2019年3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953,464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203,91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1%,在该事实发生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截至2020年5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605,2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8%。

  补充披露后: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2014年8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397,741股,首次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347,504,000股)的5%,在该事实发生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2019年6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0,659,746股,首次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1,169,516,948股)的10%。2020年5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4,744,205股,最高达到公司当时总股本(1,169,535,846股)的12.38%。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3,605,2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69,536,307股)的12.28%。

  四、补充“附表中权益变动前股份数量及比例”内容

  补充披露前: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补充披露后: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4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及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为18家下属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6.30亿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上担保之间并无提供反担保,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厦门荣圣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订了担保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11,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2、债务人: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5,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厦门荣圣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2、债务人: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5,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31,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86%,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9%。

  公司除以上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3、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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