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启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议案名称: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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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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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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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股东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故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中不包括该股东投票数。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广、田雅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8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1年7月1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侯权昌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简历
侯权昌先生, 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生技部科长;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模具部副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生技部副理;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生技部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宝鸡分厂高级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经营管理室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制造工程部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7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1年7月12日,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启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启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上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林启彬、张宁、林上炜;其中林启彬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林启彬、王军、孟焰;其中王军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林启彬、孟焰、王军;其中孟焰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启彬、张宁、王军;其中张宁为主任委员。
上述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吴庭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许安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苗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林上琦女士、林臻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全部当选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简历
林启彬先生,男,1953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华科技大学毕业。自公司设立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1年至今任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林上炜先生,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2008年起任职于公司,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孟焰先生,男,195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职;主要任职包括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独立董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先生,男,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9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职;主要任职包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宁女士,女,195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6月-2017年12月,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务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庭波先生,男,1964年7月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任阿文美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林上琦女士,女,1981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2006年起任职于公司,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臻吟女士,女,1984年9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2010年起任职于公司;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许安宇先生,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12年1月任职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部协理;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职金统立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任职武汉采之韵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经营管理室高级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苗雨先生,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任南方证券沈阳管理总部投行部项目经理;2002年3月至2016年7月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7月至2021年1月任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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