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一)
● 委托理财受托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183天
委托理财(二)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委托理财(三)
● 委托理财受托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专项定价存款
● 委托理财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9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二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且前次理财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一年。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一):
■
委托理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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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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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类产品,符合董事会决议要求,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董事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财务总监罗继华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存款类产品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4.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7.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委托理财(一)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183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1.55%一3.70%
产品认购日期:2021年7月9日
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12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11日
认购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委托理财(二)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182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1.80 %一3.27%
产品认购日期:2021年7月9日
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12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10日
认购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3、委托理财(三)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专项定价存款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9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2.05%-3.75%
产品认购日期:2021年7月9日
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9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9日
认购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一)和委托理财(二)的资金投向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委托理财(三)的资金投向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定价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存款类产品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一)受托方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厦门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187),委托理财(二)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兴业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166),以上两家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和财务指标按要求批露于相应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以上两家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委托理财(三)受托方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省泉州市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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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坚持稳健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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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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