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6月09日 02:25 证券日报

原标题: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刘学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张兴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学民先生、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旭冬先生、刘晓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将刘学民先生、王芳女士、邓文斌先生、杨维彬先生、徐建先生、梁望南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推选刘学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推选王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推选邓文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推选杨维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推选徐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推选梁望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推选臧莹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推选高天相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将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旭冬先生、刘晓蕾女士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推选龙翼飞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推选罗飞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推选彭沛然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推选李旭冬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推选刘晓蕾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屈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续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截止日一致。

  马东军先生自本次董事会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续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截止日一致。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ESG治理体系、落实ESG实质性议题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ESG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与ESG有关的公司战略。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相关事项的组织与执行;

  (二)同意公司ESG实质性议题框架,并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ESG实质性议题框架下,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动态调整实质性议题清单内容。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学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刘学民先生1984年8月至1985年6月在北京第二棉纺织厂任职,1985年6月至1987年11月在北京市体改办综合处任职,1987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1994年1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水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21年4月先后兼任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学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2、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2016年8月至2019年2月兼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3、邓文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邓文斌先生1999年7月至2013年10月先后在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北京传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工作,2013年10月起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及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办公室主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杨维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杨维彬先生1996年6月至1998年9月在华通物产技术发展公司从事会计工作,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联想电脑公司台式电脑事业部职员,2000年1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部门总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怡泽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维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5、徐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徐建先生2007年5月至2013年7月曾任职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电脑资讯部工程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高级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任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6、梁望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梁望南先生1996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2003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干部,2003年11月至2009年5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2009年5月至今在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梁望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7、臧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臧莹女士2004年7月至2016年1月先后在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金融服务办等单位工作,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证券部部长,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现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化资本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二商金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臧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8、高天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天相先生1975年1月至1981年2月任瓜沥镇航民大队生产队会计、大队会计,1981年2月至1982年8月任萧山县长沙乡农村财务辅导员,1982年9月至1984年4月任萧山县农业局农业统计,1984年5月至1992年9月任萧山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长,1992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1998年1月至2005年6月任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5年6月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天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龙翼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龙翼飞先生自1985年7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龙翼飞先生自1986年1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龙翼飞先生于1996年1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龙翼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龙翼飞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罗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5月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罗飞先生自1984年起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职,1994年评为教授,1997年评为博士生导师。1993年至1997年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1998年至1999年任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1999年至2008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8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罗飞先生曾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罗飞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彭沛然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1年9月出生,先后取得英国牛津大学本科学历及意大利国际研究学院硕士学位,取得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彭沛然先生自1985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毕马威会计事务所(伦敦、悉尼、奥克兰、香港)从事会计审计工作,1996年1月至2000年底先后在香港证监会、香港交易所工作,2001年至2016年先后任华高和升财务顾问公司董事总经理、领展房地产投资基金财务总监、Gulf Fund Management基金总裁,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首席投资总监,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太平洋网络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官。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Venturous Group Limited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彭沛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彭沛然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李旭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1992年10月至1996年11月任呼和浩特锅炉制造总厂会计,1996年12月至1998年10月任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98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年8月至2011年9月任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9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现兼任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旭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旭冬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刘晓蕾女士: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刘晓蕾女士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职),2014年12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会计系教授,2015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现兼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晓蕾女士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钱龙海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由监事会提名钱龙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监事会逐项审议,同意钱龙海先生、李章先生、陈志成先生、王学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推选钱龙海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推选李章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推选陈志成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推选王学锋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钱龙海先生、李章先生、陈志成先生、王学锋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1、钱龙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钱龙海先生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安徽省滁州学院企业管理系教师,1995年7月至1997年3月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4月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2010年4月至2018年10月历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2019年2月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兼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钱龙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2、李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李章先生1986年7月至1998年9月任国家审计署金融司科员、副处长,1998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2002年5月至今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李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3、陈志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陈志成先生历任北京市木材厂内部银行科员、内部银行副主任、主任、审计室主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职员、经理助理、副经理、部长,兼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4年8月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4、王学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学锋先生1987年8月至2013年3月先后在北京延庆永宁粮管所、北京市延庆粮食局、北京市昊利恒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延庆粮油总公司等单位工作。2013年4月至2020年8月历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外派财务总监、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8月至今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兼任北京京粮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粮嘉禾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学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屈婳女士的资格条件和选任程序等审查通过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屈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续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截止日一致。

  屈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因工作安排原因,马东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马东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3838868

  电子邮件:IR@fcsc.com

  传真号码:0755-23838877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屈婳女士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屈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屈婳女士自2007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经理、固收与投资组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公司总裁业务助理,2011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2月至2020年3月兼任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2021年4月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总裁业务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屈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副总裁候选人陈彬霞女士的资格条件和选任程序等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续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截止日一致。

  陈彬霞女士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陈彬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2004年至2008年于华东政法大学就读,获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至2017年于上海交通大学就读,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陈彬霞女士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华鑫证券自营部投资经理;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任华英证券债券投资交易部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华林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华林证券副总裁。陈彬霞女士于2021年5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陈彬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结果的公告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完成投票表决,选举孙晶、孙蕤、覃荔荔同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相同。

  上述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三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孙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孙晶女士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历任北京贵宾楼饭店人事部秘书、主管,1996年12月至1997年6月任北京笔电新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1997年6月至2002年2月任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关部副经理,2002年2月至2018年5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销售交易部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办公室扶贫工作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孙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孙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孙蕤先生于1994年8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广州证券交易中心会员部、投资部,1999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联合证券广州华乐路营业部投资咨询部副经理,2001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清算托管部综合管理主管、高级清算师、交易管理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兼资产托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孙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覃荔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及福田区英才荟高层次人才认定。覃荔荔女士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就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平安银行总行交通金融事业部。覃荔荔女士于2018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覃荔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或者尚未完成整改的股东,或者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不得行使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权、表决权,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表决事项

  1、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1 预计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6.02 预计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6.03 预计与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6.04 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6.05 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7、 关于申请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12、 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刘学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02 选举王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3.03 选举邓文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04 选举杨维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05 选举徐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06 选举梁望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07 选举臧莹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3.08选举高天相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4、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龙翼飞先生为独立董事

  14.02 选举罗飞先生为独立董事

  14.03 选举彭沛然先生为独立董事

  14.04 选举李旭冬先生为独立董事

  14.05 选举刘晓蕾女士为独立董事

  15、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01 选举钱龙海先生为监事

  15.02 选举李章先生为监事

  15.03 选举陈志成先生为监事

  15.04 选举王学锋先生为监事

  (二) 非表决事项

  1、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说明

  特别提示:

  1、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完成整改,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 上述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分别对相应子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 上述第13、14项议案分别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应选独立董事5人。第15项议案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4人。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项、第3至11项议案及两个非表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14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登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专项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9: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现场参会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17:00。

  (4)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8,信函请注明“第一创业证券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第一创业证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3838877。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邮箱:IR@fcsc.com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确认,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行使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权利的情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会议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名称和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现场参会会议回执,应于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17:00之前现场送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附件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7

  2、投票简称:一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会议各累积投票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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