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花大王”赵伟平控盘蚌埠农商行遭监管棒喝熊猫金控通过子公司北京巨浪收购蚌埠农商行65%股权,因违规操作与转让方对簿公堂
证券时报记者安毅
三份最高法的民事判决书,透露出一家民企完成实际控制一家农商行的内情。
据了解,2016年6月,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巨浪”)与安徽蚌埠农商行前六大股东及10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合同,耗资近8亿元收购了该行约65%股份,并迅速与前述股权转让方签订股份代持协议,委托其代持北京巨浪已收购的银行股份。
由此,北京巨浪成为蚌埠农商行的幕后实际控股股东,并通过代持股东控制了该行股东会、董事会及行长、董事长、计财部总经理改选等事项。
到2018年5月末,蚌埠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已接近28%,资本净额为负值,不得不进行增资扩股。此时,北京巨浪的操作终于全面曝光,被当地监管部门要求“立即纠正”。然而,时至今日,相关违规持股仍未完成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收购方的北京巨浪与昔日的“烟花大王”赵伟平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后者系A股上市公司ST熊猫(600599)的创始人和实控人,近年是非不断。
股权代持
实际控制一家农商行
成立于2012年9月的蚌埠农商行,是在原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改制而成的,初始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恒生阳光集团、浙江中胜实业、海南港博投资、华芳集团公司并列该行第一大股东,分别持股10%;安徽新华房地产、合肥国轩集团分别持股7%、6.95%,为第五、六大股东。
最高法判决书显示,2016年6月29日,北京巨浪与该行前述6家股东及10名自然人股东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实际耗资近8亿元,拿下该行64.93%股份。
8月24日,北京巨浪又与前述16名股权转让方分别签署《股份代持协议》,协议约定,自北京巨浪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之日起,委托16名股权转让方代持北京巨浪所收购的该行股份。
基于这份代持协议,16名股权转让方接受北京巨浪的委托,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但股份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表决权等均由北京巨浪享有。直至代持股份完成过户后,代持协议方才终止。
但实际上,前述股权转让迟迟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北京巨浪也在与蚌埠农商行没有任何直接股权关联的情况下,通过代持股东完成对该行的实际控股,甚至控制。
此后,代持股东按照北京巨浪的指令,要求该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调换北京巨浪推荐的人员担任董事。北京巨浪也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向各代持股东发送电子邮件,就蚌埠农商行股东会、董事会及行长、董事长、计财部总经理改选等事项对代持股东提出要求。
操作曝光
监管要求“立即纠正”
实际控制蚌埠农商行近两年后,北京巨浪的操作终于曝光。
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19日,蚌埠农商行向其主要法人股东发送的《征求意见函》载明,截至5月末,该行资产总额98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28.47%,资本净额和资本充足率已为负值。而据年报,2016年初该行资产总额为136亿元,不良率不到3%。
根据上述意见函,人民银行总行要求,蚌埠农商行资本充足率必须在7月31日前达到2%,2019年7月底前恢复到10.5%。
而要在短期内化解风险,就必须迅速实现增资扩股。该行计划,将资本金翻番至12.96亿元,同时新增股本按每1元股金对应0.5元出资购买不良资产,合计募资3.24亿元额外资金用于购买不良资产。
在这之前,蚌埠银监分局已于6月15日分别向恒生阳光集团、华芳集团、新华房地产发出问询函,称其与北京巨浪的股权转让违规,要求到分局说明有关事项。19日,该局又分别向各代持股东发出《风险提示书》,称其将股权转让给北京巨浪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要求立即纠正违规行为。
6月27日,蚌埠银监分局又向北京巨浪发函,称其受让股权严重超比例,同时受让股权事项未报监管部门审查并决定,要求北京巨浪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巨浪则在收到监管函后同日向各代持股东发出《公司函》,要求终止代持协议,并退还北京巨浪支付的所有股权转让款。10月29日,北京巨浪再次向代持股东发函,要求终止2106年签署的各项协议。
对此,多名代持股东回函称,所签署的协议系合法有效合同,只是因为北京巨浪的原因才未能完成股权过户,代持股东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不存在解除协议的问题。
到2019年3月,蚌埠银监分局再次向北京巨浪发函,称其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违规持股,下一步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依法责令转让股权。
化解风险
原董事长涉嫌违法落马
由于各代持股东不愿解除协议,北京巨浪于2018年11月27日将恒生阳光集团、安徽新华房地产、合肥国轩集团分别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于2019年8月作出判决:解除前述3名代持股东与北京巨浪签署的各项协议,要求代持股东返还股权转让款,并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3名代持股东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分别于2020年2月、9月将北京巨浪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最高法于2021年1月28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北京巨浪又将其余代持股东告上法庭,安徽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在推进纠正违规股权转让行为的同时,蚌埠农商行在公司经营及公司治理层面也发生重大变化,北京巨浪实际控股期间的风险逐步得到化解。
2018年11月,蚌埠农商行“换帅”。该行成立后的首任董事长张绍新离任,原建设银行蚌埠市分行行长吴永刚接任该职。
2019年5月,吴永刚在《致全体员工的公开信》中表示,7个月以来,该行在经营指标、监管指标、公司治理和机构整合方面取得成效,“不良率压降19.86个百分点”、“资本净额扭负为正新增14.51亿元”、“资本充足率扭负为正上升16.65个百分点”。
而蚌埠农商行官网的一则快讯配图显示,截至2018年9月,该行不良贷款率介于30%~35%;截至2019年4月,该行不良率介于10%~15%。
2019年11月,蚌埠农商行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将资本金翻番至12.96亿元。增资完成后,蚌埠投资集团、蚌埠城投成为该行前两大股东,分别实际持股16.83%、16.78%,蚌埠创新风险投资、阜阳颍东农商行也分别拿下该行7.59%、6.63%股份;北京巨浪拟受让股份总额在该行总股本中的占比则由65%左右降至32.465%,仍属需审批范围。
此外,2020年5月,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蚌埠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绍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蚌埠农商行资产规模在200亿元左右,全行不良贷款率为3.5%,较年初降低7.4个百分点。
大佬浮现
“烟花大王”赵伟平
作为整起违规股权收购案的操作者,北京巨浪的身份并不简单。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巨浪于2015年6月由“北京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后者系国内烟花行业唯一上市公司——熊猫金控(曾用名“熊猫烟花”,目前简称“ST熊猫”)的子公司。
更名后,北京巨浪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3亿元,并在2016年9月收购蚌埠农商行股权的同时进一步增至40亿元。此外,北京巨浪的控股股东也由熊猫金控变更为延安巨浪,后者实际控制人为沈仲敏。
值得注意的是,沈仲敏恰好与熊猫金控的一前任高管重名。经查询,自2005年至2014年,沈仲敏在熊猫金控历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
事实上,北京巨浪还与熊猫金控的创始人和实控人——被称为“烟花大王”赵伟平存在多处交集。
2017年8月,原蚌埠银监分局发布的批复函显示,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对赵伟平任职资格核准事项进行审查发现,因其曾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此不予核准赵伟平的蚌埠农商行董事任职资格。
2018年10月,赵伟平又在向熊猫金库全体出借用户出具的担保函中称,自愿以其持有的某农商行的合同股权(价值8亿元)和位于黑龙江的多金属矿探矿权(价值10亿以上),为熊猫金库所有出借款项尚未结清的出借用户的相关债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外,在与前述16名代持股东签订各项协议,实际控制蚌埠农商行64.93%股权后,北京巨浪还在资本市场做出大动作。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北京巨浪全资子公司——西藏巨浪三度举牌浪莎股份,将持股比例提升到15%,成为第二大股东;截至2017年6月末,持股比例已达19.84%,并维持至今。
以区间成交均价计算,西藏巨浪对浪莎股份的持股耗资近9亿元,但该公司注册资金仅1000万元,于2016年8月即举牌前不久才设立。因此,外界普遍猜测,其举牌资金由注册资本达40亿元的北京巨浪提供。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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