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4月28日 09:10 证券日报

原标题: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0年,公司主要业务为紫外线杀菌灯、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汽车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

  公司紫外线杀菌灯业务相关具体产品包括:照明杀菌一体化教室灯、消毒车、消毒台灯、支架灯、壁挂式消毒灯、一体化电子灯、紫外线灯管等,可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教室、商场、仓库等空间场所的杀菌消毒,也可应用于消毒柜、净水机、空气净化器、除螨仪、消毒机等小家电、医疗器械设备领域及工业中废水废气的治理。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有能力生产大功率紫外线杀菌灯的企业之一,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功率为2W至800W的低气压紫外杀菌汞灯产品,目前以国内直销为主,海外主要出口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等。

  公司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室内照明、LED户外灯具及智能灯具、一体化荧光灯及配套镇流器,该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教室照明、商业照明领域,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海外主要出口美国、加拿大、印度、巴西、斯里兰卡等,国内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

  公司汽车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汽车前照灯、汽车氙气前大灯。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目前以国内销售为主,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车灯前装客户主要包括汽车整车厂、汽车灯具厂/车灯总成制造商,公司目前已成为江淮、奇瑞、东风等整车厂的指定二级供应商;公司车灯后改客户主要包括汽车4S集团公司、汽车美容店、汽车维修站、汽车改装批发渠道等。公司汽车照明业务收入目前主要来源于国内外后改客户。公司汽车灯主要出口欧洲、中东、美国、日本、韩国等。

  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池整条生产工艺链的中后段设备,主要产品包括:方形电池热压线、方形电池极耳焊接线、方形电池卷芯包膜线、卷芯入壳线、氦检测漏线、方形电池负压氦检测漏线等。公司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生产和服务,并紧跟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目前设备销售均为国内直销,与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外部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挑战,以“聚焦主业、扭亏为盈”为核心目标,在挑战中抓住发展机遇,重点开拓“紫外线杀菌灯”优势业务,以保障持续经营,改善财务状况;同时努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工作,积极解决资金和债务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财务费用仍然较高;因营运资金紧张,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34,296,653.42元,与去年同比下降5.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

  (一)重点投入及开拓紫外线杀菌灯、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并稳健开展汽车照明、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

  2020年,公司以“紫外线杀菌灯”为经营重心。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紫外线杀菌灯订单在2020年大幅增加,为满足快速增长的紫外线杀菌灯市场需求,公司持续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全力开拓紫外线杀菌灯业务。2020年初,公司被列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同时被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列入佛山市第一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开发了新产品照明杀菌一体化教室灯、紫外线消毒机器人等,并在2020年6月与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动“未来之光”项目,在智能校园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系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2020年10月,公司携紫外线消杀新品参加第78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进行产品推广。此外,公司在2020年参与起草了《紫外线杀菌灯具技术规范》(T/GIES 001—2020)、《家用及类似用途可移式紫外线消毒器通用要求》(T/FSLA 001—2020)、《教室用紫外线杀菌(消毒)装置》(T/CIES 028—2020)三个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紫外线杀菌灯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55%,达到9,024.72万元;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深耕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积极开拓优质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4.88%,达到16,762.77万元;公司汽车照明业务以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为主,通过聚焦客户与市场推广的经营策略,公司汽车照明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134.80万元;公司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持续保障稳健供应,实现销售收入3,014.28万元。

  (二)积极实施债务重组,争取债务豁免,以减轻债务压力和诉讼负担

  2020年,公司积极推进债务重组事项,以争取债权人的债务豁免,减轻偿债压力。2020年,公司通过与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含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及收到债务豁免/免除通知函等方式,累计对16,410.81万元债务进行了重组,获得债务豁免金额合计为10,004.26万元。此外,通过积极的债务重组,相关债务诉讼得到解决,减轻了公司诉讼负担。

  (三)有效盘活与处置资产,回笼资金、获取收益

  2020年,公司参与出资的佛山市顺德区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猎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续退出部分股权投资项目并处置了广州市天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公司回笼部分资金。另外,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对生产基地及办公场地进行整合规划,将部分闲置自有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

  (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引进战略投资者,以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争取解决目前的财务困难,恢复正常的商业信用,提高流动比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并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体利润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50,549.55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7.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减少;公司实施债务重组以取得债权人债务豁免形成的其他收益增加;因报告期期后拍卖事项预计部分债务将从第三方抵押物拍卖价款中得到足额偿付而转回对原子公司富顺光电担保义务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33)。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具体如下: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冼树忠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冼树忠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独立董事王晓先委托独立董事陈本荣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34,296,653.4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08,887.23元。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经营计划,正在采取相应措施来改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290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21,997,645.13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10,496,623.94元。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241,856.65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1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冼树忠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冼树忠回避表决。

  1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柴华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柴华回避表决。

  11.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桃华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桃华回避表决。

  11.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叶剑平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叶剑平回避表决。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王晓先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王晓先回避表决。

  12.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苗应建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苗应建回避表决。

  12.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陈本荣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本荣回避表决。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3676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1]002905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41,223.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708,887.23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34,296,653.42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273,763,642.28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000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4日。鉴于以上,公司总股本由764,113,035股变更为779,113,035股,注册资本由764,113,035元变更为779,113,035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鉴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1年4月)、《公司章程》(2021年4月)。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1年4月)。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9日14:00在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2、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董事长冼树忠、董事柴华、董事张桃华、董事叶剑平对本人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5月17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桃华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邮政编码:52822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雪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34,296,653.4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08,887.23元。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21,997,645.13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10,496,623.94元。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241,856.65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刘由材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由材回避表决。

  10.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肖访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肖访回避表决。

  10.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周莉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周莉回避表决。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对募集资金及有关银行账户进行核实,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产生银行利息外,公司在2020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公司未能办理销户相关手续,现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4日,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屈赛平、龚贤杰非公开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4.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0.1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支付使用,公司均与保荐机构保持沟通,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三方监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0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产生银行利息外,公司在2020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不存在节余情况。目前账户内余额系募集资金在专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年度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2、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0.11元,其中7,909,736.84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即中介机构费用),剩余70,090,253.27元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

  因公司已于前期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支付了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合计6,474,800.00元,较原定用途减少了1,434,936.84元。

  为使募集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公司将原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合计71,546,176.47元,较原定用途增加了1,455,923.20元。

  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8,020,976.47元,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20,986.36元,系因募集资金在账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因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采取诉讼措施,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募集资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

  附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冼树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下转D3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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