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4月13日 01:44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177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欣仁(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4日

  注册地点:香港

  注册资本:100港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丙烷,乙烷及丁醇贸易及船舶租赁,买卖及运输服务。

  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子公司卫星能源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欣仁香港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十)庞天(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8日

  注册地点:香港

  注册资本:100港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丙烷,乙烷及丙烯酸甲酯贸易及船舶租赁,买卖及运输服务。

  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子公司卫星能源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庞天香港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融资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次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7亿元和美金3.09亿,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1.37%,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7.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石化”或“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拟与浙江平湖玻璃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港务”)和嘉兴市宝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达物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关联交易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平湖玻璃港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志明

  注册资本:12,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1号内办公楼409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平湖港务未经审计总资产19,637.87万元,净资产10,578.20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00.04万元,净利润26,19.6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平湖港务100.00%股权。

  (二)嘉兴市宝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志明

  注册资本:10,48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堆存。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1号内办公楼420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达物流未经审计总资产6,777.00万元,净资产6,682.22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5.59万元,净利润1,999.6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宝达物流100.00%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日常经营与上述关联方就各项业务分别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卫星石化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拟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信证券对卫星石化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2020年度,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5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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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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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0年度,签署洁美科技龙马环卫、卫星石化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龙马环卫、杭汽轮、卫星石化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龙马环卫、杭汽轮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度,签署杭汽轮、卫星石化、洁美科技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杭汽轮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19年度,签署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则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则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朱晓东、独立董事高长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遵照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完成各项经营目标,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高长有先生、潘煜双女士、费锦红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8:30在大陆桥国际会议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环湖路66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30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8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190,80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3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993.1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62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1,379,993.1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71,267.3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8,008,72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7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829,51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7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996.55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2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8,799,996.5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556,44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443,553.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957,271,116.59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185,604.13元;2020年度项目投入耗用募集资金64,901,114.91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63,214.3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22,172,231.50元(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26,669,044.5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648,818.47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485,312.8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方式募集资金净额2,976,443,553.61元,2020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使用2020年度募集资金297,644.36万元及利息(利息金额以实际到账为准)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且已完成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1.根据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79,244.78万元,其中投入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的金额为78,252.82万元,投入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的金额为991.96万元。

  2.根据2019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需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2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根据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和期限的议案》,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调整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将期限由“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调整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根据2020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需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19年3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部分合同款及质保金待付,因此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2,666.90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7,353.43万元)。经调整后,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159,477.13万元,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21,010.26万元

  [注2]其中年产30万吨聚丙烯项目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于2019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该项目包含二期工程和三期工程,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两条年产3万吨SAP生产线的二期工程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包含一阶段工程和二阶段工程,其中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一阶段工程

  [注2]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项目一阶段工程尚在建设期,预计将于2021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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