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年02月10日 05:3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2月18日起,上述机构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31,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自2021年2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从上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参加上述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机构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上述机构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基煜基金网站:www.jiyufund.com.cn;

  2、致电基煜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3、登录汇林保大网站:www.huilinbd.com;

  4、致电汇林保大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5、登录好买基金网站:wwww.howbuy.com;

  6、致电好买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40-1788;

  7、登录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8、致电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9、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10、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个月对日,第二个以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开放期结束次日的三个月对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2月18日(含)至2021年3月17日(含)。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投资者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率为1.5%;

  (2)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率为0.1%;

  (3)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为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www.boscam.com.cn

  5.2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查询《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发售。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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