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1月29日 06: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0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会议发出通讯表决票9张,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业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人员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业务。

  二、备查资料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07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宁擎川”)。

  ●投资金额: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入股海宁擎川,该基金拟募集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

  ●费禹铭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其3%股份,同时担任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费禹铭先生及其关联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宁擎川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入股海宁擎川,海宁擎川拟募集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海宁擎川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玺投资”)。

  海宁擎川拟募集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投资方向是军民融合、能源服务、航空航天、新材料,其中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

  费禹铭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其3%股份,同时担任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费禹铭先生及其关联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06)》)。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费禹铭先生

  浙江财经大学毕业,上海财经大学MBA,注册会计师,8年证券公司从业经验,20年股权投资行业经历,历任上市公司证券部经理,董秘,副总裁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执行业务董事。

  费禹铭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3%股份,担任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海宁擎川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5024。融玺投资基本情况:

  ■

  融玺投资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

  费禹铭先生为融玺投资合伙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除费禹铭先生外,公司与融玺投资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投资主题:军民融合、能源服务、航空航天、新材料等。

  3、 基金规模:拟募集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

  4、资金结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认购,剩余份额由普通合伙人募集。

  5、定价依据:各合伙人均以货币(现金)方式出资,同股同权。

  6、出资方式:合伙企业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总额的 30 %,后续具体出资进度及出资时间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7、存续期限: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7年,自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或提前结束基金存续期限。

  8、海宁擎川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9、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

  10、管理费: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后2年费率为1%/年,按季收取。

  11、收益分配: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各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

  2)向普通合伙人支付超额管理费:返还各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之后,基金收到可返还投资人的现金收入中,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其中的20%,作为超额管理费;

  3)继续分配:支付超额管理费后的现金收入余额归于全体合伙人,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在本基金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本基金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非现金资产的价值需经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由普通合伙人推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若本基金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如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普通合伙人按照本款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前款进行了现金分配。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军民融合、能源服务、航天航空、新材料等持续获得国家政策支持,未来市场规模较大。公司通过投资认购海宁擎川基金份额,借助专业投资管理平台,参与上述市场,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本次投资近期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1、海宁擎川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2、该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较长,所投资产可能缺乏流动性,同时,投资的企业可能受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等不利情况,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业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人员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业务。

  七、备查文件

  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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