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亿元罚单考问内控 银行“强监管”继续

13亿元罚单考问内控 银行“强监管”继续
2021年01月04日 00:47 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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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13亿元罚单考问内控 银行“强监管”继续

  来源:北京商报

  2020年对银行业来说是备受挑战的一年,受疫情冲击,银行业在业绩、资产质量、展业等方面都遭遇挑战,而监管机构对于银行业务、风控、合规等方面“走偏”行为的矫正处罚也丝毫未放松。1月3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2607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13.09亿元。以罚促改,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成为行业“主旋律”。展望2021年,“强监管”仍将贯穿始终,影响银行业格局。

  2607张罚单合计13.09亿元

  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和各地银保监局密集“出手”。2021年1月3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2607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13.09亿元。

  从罚单数量来看,2020年一季度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罚单529张,累计罚没金额约2.27亿元。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处罚610万元,银保监局本级处罚约1.22亿元,银保监分局本级处罚约9866.5万元。

  2020年二季度,罚单数量虽有所增加,但金额较上季度有所减少。据统计,二季度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罚单557张,累计罚没金额达到1.54亿元。

  2020年三季度,监管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处罚金额达到全年高点的6.53亿元,罚单数量739张。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处罚3.88亿元,银保监局本级处罚约1.83亿元,银保监分局本级处罚约8223万元。

  到了2020年四季度,监管对银行业的处罚力度稍有放缓,去年四季度,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罚单782张,累计罚没金额达到2.75亿元。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处罚5428.36万元,银保监局本级处罚约1.45亿元,银保监分局本级处罚约7653万元。

  从监管力度来看,2020年依旧是“严监管年”,市场多认为2021年这一态势仍将延续。对未来的监管基调,金融监管研究院副院长周毅钦预测,2020年的整体罚单数量和罚单总金额都超过2019年,这和过去几年的处罚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双罚比例有所增加,罚单数量和罚没金额创出新高。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一方面和部分银行的不良经营行为有关,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自身也在不断提升微观监管技术。进入2021年,国内金融形势仍然不稳定,银行经营环境并未明显改善,央行的宏观审慎结合银保监会的微观审慎管理,将继续发挥强有力的监管力度,仍将保持高压态势。

  屡触信贷违规“红线”

  虚假贷款、利益输送、审慎不严……2020年的罚单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其中最为突出的依旧绕不开贷款业务违规操作。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银保监系统至少开具了496张涉及信贷问题的罚单,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均涉及其中。仅从最近的大额罚单来看,11月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就因为“内控管理严重缺失,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办理虚假抵押贷款”等原因收到千万级别的高价罚单,总计金额为2820万元,为11月单笔处罚金额最高。无独有偶,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又在12月末收到一张百万元罚单,涉及金额130万元,处罚原因同样与贷款违规问题相关。

  贷款业务违规一直是各家银行频频触及红线的“重灾区”,也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涉贷罚单”中,信贷资金违规向股市、楼市输血等原因较为典型。2020年,银保监系统针对银行业至少开具了130张违规涉房贷款罚单,被处罚原因多为“信用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等;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以及“对‘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同样占比较多。

  “涉贷罚单”为何屡禁不止?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分析认为,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内控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信贷违规业务频出的背景原因。而对于2020年来说,疫情也促进了违规现象的发生,商业机构在疫情冲击之下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应急性贷款的需求,从而导致不合规的行为发生。此外,对房住不炒的政策法规不重视也是违规现象发生的一大原因。

  首开“EAST”罚单

  梳理2020年的罚单,除了较为常规的信贷业务违规、掩盖不良、股权违规乱象之外,数据安全治理也越来越受到监管的重视。5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国有行、2家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罚,罚款金额共计1770万元。

  其中,有7家银行存在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的问题;6家银行存在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的问题;4家存在理财产品数量漏报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的问题;2家银行存在贷款核销业务漏报或错报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监管机构此前也针对金融机构EAST系统数据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开具过罚单,但罚单主体均为保险公司,主要违规行为涉及“通过EAST系统调取某公司交易流水”等问题。

  而此次是监管机构首次针对银行EAST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开出行政处罚,可见未来,银行合规数据报送、数据治理将是监管工作的重点。

  王红英进一步指出,当前银行创新成果非常多,也引入了一些金融科技技术、大数据的管理,但从这些业务来看,很多银行并没有一套严格系统管理的规章制度,存在业务先行,规章滞后的普遍现象,这也就导致了一些违规问题存在,从而加速了风险暴露。对监管来说,应对创新业务模式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管政策和措施,才能使银行在目前比较复杂的经济背景下做到有法可依。

  需加强源头预防

  2020年,在疫情的冲击之下,银行普遍面临净利润下滑、不良走高的现象,银行业的风险也越发引人关注。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着力加强股东行为监管与违规关联交易整治,规范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治理主体的履职行为,严格信息披露,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

  对于2021年银行业监管趋势,王红英直言,“2020年这些罚单无疑对整个银行业是非常重要的警示。2021年,银行首先应从制度上建立健全防范信贷风险的综合性措施。一方面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规章制度层面的创新,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复杂的经营环境当中,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水平,从业务专业层面进一步去防范风险”。

  “2020年罚单数量和罚单金额屡创新高,暴露出银行的内控机制存在缺陷,在业务流程的内部审核环节存在问题。”正如周毅钦所言,少部分银行业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发生违规行为的同时抱有侥幸心理。未来,银行应加强源头预防,强化内部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培养,把控业务风险,自查自纠,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建立起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实习记者 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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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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