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5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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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周建裕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田野先生、独立董事陈行先生、刘大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监事斯萍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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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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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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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予涵、汤雅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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