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3,86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6%,其中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5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4.38%,占公司总股本的3.62%。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8,954,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95,693,800股,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68.87%,占公司总股本的32.74%。
2020年12月7日,公司接到五洲控股关于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相关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12月1日,五洲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10,590,0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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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2020年12月4日,五洲控股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的6,89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3,700,0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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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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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621,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2,379,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0.87%,占公司总股本的14.50%。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控股股东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3、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五洲控股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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