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茶花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 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结余募集资金8,622.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尚有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8,622.58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四)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1、为更好地响应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经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由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实施的“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产能)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变更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21,000万元、10,000万元。
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鉴于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婴童用品新建项目”募投项目。
3、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增加对滁州茶花的“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的投资,变更后“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至22,222万元。
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婴童用品新建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孳息另行计算。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 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675.0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8,622.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不包含尚未到期的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收益。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0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 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尚余8,492.45万元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未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8,622.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茶花股份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
至2020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12月17日一12月18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传真:0591-8399565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通知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12月18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鹏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 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622.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2月21日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7)。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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