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05日 01:10 证券日报

原标题: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为陈明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2019年11月11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实际授予对象为143名,合计授予股份761.6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9年12月19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0年12月18日届满。

  经核查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且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达标完成,激励对象个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综上,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对解限比例的规定,以及公司、个人解限条件成就的情况,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的股份总数为380.80万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刘胜安、段浩然、彭威洋、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合计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3名,合计授予股份761.6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9年12月19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0年12月18日届满,经核查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同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完成,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激励对象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结果确定,各激励对象2019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限系数为100%。

  综上,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共涉及激励对象143名,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380.80万股。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吴海斌、张海波、王佳才、段浩然、刘胜安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合计授予77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在认购款缴纳阶段6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放弃认购合计10.00万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对象为143名,合计授予股票761.60万股,上市日为2019年12月19日。

  3、《激励计划》预留权益80.00万股,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合计42人,包括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因在认购款缴纳阶段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放弃认购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认购对象为41名,合计授予股票79.50万股,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1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19年10月11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10月22日止。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0月23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98)。

  3、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29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07)。

  4、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确认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5、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名单予以核查,确认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6、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二、董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业已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比例的规定,以及公司、个人解限条件成就的情况,首次授予的14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均可全部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380.80万股。公司将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限的具体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38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0年12月18日届满,经核查确认,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同时《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标完成,激励对象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确认2019年度履职情况均为优秀,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售股份均可全部解除限售。

  作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3名,解限股份数合计380.80万股均可全部解除限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对解限比例的规定,以及公司、个人解限条件成就的情况,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的股份总数为380.8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2-09 森林包装 605500 --
  • 12-09 中晶科技 003026 --
  • 12-09 鼎通科技 688668 --
  • 12-08 同兴环保 003027 --
  • 12-08 明微电子 688699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