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年11月14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73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2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31,579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新增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业务发展需要,大黄蜂拟新增6亿元用于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为了大黄蜂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增对大黄蜂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增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77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1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以下简称“杭州分所”)具体承办。杭州分所于 2017年 5 月 24 日成立,已取得浙江省财政厅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3303)。杭州分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市民街200号圣奥中央商务大厦3501室,目前拥有122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32名,杭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目前,所内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 名,最近一年净增加 19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 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净资产1.23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 2.58 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78.18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曾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会计师:刘艳涛,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且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7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1,131,579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全部同意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1月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9年11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向62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2,263,157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5.7元/股。本次激励计划授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680,083,044股。

  8、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62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11,131,579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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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上所述,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已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2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31,579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23%,涉及的62名激励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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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11月23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1,131,579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业绩已达考核要求,6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为B。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事宜。

  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中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62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62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认为:华铁应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尚待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由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华铁应急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7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增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

  ● 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应急”)。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对大黄蜂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对大黄蜂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27,446.14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止2020年11月13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黄蜂拟新增60,000万元用于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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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大黄蜂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增对大黄蜂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明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明路825号212-6室(丽景民族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8日

  经营范围: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大黄蜂的资产总额为 1,753,607,360.96 元,负债总额为1,583,565,799.41元,净资产170,041,561.55 元,营业收入318,268,146.63 元,净利润42,662,823.66 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 2020 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申请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大黄蜂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办理具体事宜,包括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和担保协议,在大黄蜂总融资额度内对融资金额、担保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租赁方式、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1月13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739.1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5%;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43,004.9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15%。

  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0-078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0日

  至2020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6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周旭明 陈萍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0-07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桂林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62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新增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业务发展需要,大黄蜂拟新增6亿元用于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增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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