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11月10日 02:43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97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延炜董事长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105,521,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2283%。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26,066,0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9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79,455,0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31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6,811,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1,31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01,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5,313,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60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0%;反对2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5,067,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反对45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58,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1%;反对4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98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9日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吴延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庄卫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庄卫林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附件:简历

  庄卫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兼副院长,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兼副院长。2019年5月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

  庄卫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庄卫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庄卫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99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宋利坡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宋利坡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宋利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宋利坡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利坡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时生效,在此之前,宋利坡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庄卫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庄卫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庄卫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独立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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