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告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因与上海优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15民初81348号于2020年10月30日执行轮候冻结。据向中路集团了解,其目前暂未收到此案的起诉书和民事裁定书;由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件仅更新至2020年9月10日,公司未能查询到与该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应的起诉书和民事裁定书。具体冻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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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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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述累计被冻结数量包含被质押冻结以及被司法冻结股份数81,810,734股。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普通证券账户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8,160,734股, 占其持股总数比例68.6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43%。累计质押冻结公司股份91,221,052股(重复部分只计算一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0.98%,占公司总股本的28.38%;中路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7,3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9.02%。
三、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冻结公司股份91,221,052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0.98%,占公司总股本的28.38%。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8.32亿元。中路集团近年来未参与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级,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目前中路集团的所有银行账户均已被冻结,其资金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向中路集团了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因借款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共计3起(不包括本案),累计涉及金额约为1.54亿元。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情况。目前,公司信贷借款中,无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部分,由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为5,000万元,占公司借款总额的比重71.43%。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无任何债权债务往来。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股份88,160,734股,前期均已到期,经口头沟通与债权人协商展期风险,目前被质押股份中有79,090,734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占比为89.71%,目前无平仓风险。
中路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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