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C座38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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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夏柱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成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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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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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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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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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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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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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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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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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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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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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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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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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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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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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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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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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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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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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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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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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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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6、7、9。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秦大乾为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司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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