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出让100%股权的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祥
日期2020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1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计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19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0-02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0年10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3、联系电话:0453-6886668 联系人:魏坤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2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计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军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涟
■
3.审计收费
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 50万元,以工作量及业务复 杂程度为计算基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2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0年10月26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等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增加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增加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公司2020年与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最高限额,增至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莲花湖路365号A座
法定代表人:徐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大麻(汉麻)的良种繁育、种植、加工、销售;麻类种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56 公司简称:恒丰纸业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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