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以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亚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本期报告已包含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同期财务数据,同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人民币557,322,631.91元收购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当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0-040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34,688,024.00元,收购公司全资持有的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完成后,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董事张焰、周文波、陆雅娟、朱东海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同意全资孙公司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模式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项目金额35,000万元;期限5年;手续费1,421万元;租赁物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80号的“城建国际中心”部分商业、办公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合计为51,875.6平方米。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相关事宜。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董事张焰、周文波、陆雅娟、朱东海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同意公司下属企业温岭晟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工程”进行物业运营管理,并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25.60万元,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6月30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相关事宜。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0-041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周国雄、朱晨红、肖志杰、郑忠钦、言寅。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0-042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隧道股份”)全资孙公司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元晟租赁”)拟向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建置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租赁模式为售后回租;项目金额35,000万元;期限5年。经初步测算,如按75%银行资金、25%自有资金投资投放类型,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XIRR)约9.64%,项目净利润约3,330.61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连续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0月27日,隧道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租赁模式为售后回租;项目金额35,000万元;期限5年;手续费1,421万元;租赁物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80号的“城建国际中心”部分商业、办公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合计为51,875.6平方米。
鉴于城建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简称“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元晟租赁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房产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62,853,880.57元,与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金额为11,027,023.05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隧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房产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12,212,995.18元;(2)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接受城建集团委托,管理城建集团直接持有的非上市子公司的股权,行使与委托资产相关的日常经营管理权,2019年度确认的托管收益为64,408,300.00元;(3)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39,000,000.00元。
除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连续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城建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伊利南路49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34571021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中介),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停车场(库)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建置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元晟租赁做为出租人拟向承租人城建置业提供35,000万元/5年期融资租赁服务。租赁物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80号,为“城建国际中心”部分商业、办公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合计为51,875.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9,731.84平方米,地下面积12,143.76平方米。租赁物评估价值以元晟租赁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租赁模式为售后回租。合同利率为5.70%(同期基准上浮20%)。手续费为项目总额的4.06%,即人民币1,421万元。收租方式为“不等额半年度还款,前九期每期仅支付0.1亿元本金和利息,最后一期支付剩余本金和利息”。无保证金。无增信措施。
(二)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元晟租赁与城建置业将在各自履行完审批程序后签署《售后回租合同》和《所有权转让协议》。
2、合作内容:
出租人: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租赁物:城建置业拥有的城建国际中心部分商业、办公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租赁资产转让价款:总额3.5亿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间隔:每6个月支付一次,共12期
租赁资产留购价:1元
总融资成本:年利率未超过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利率标准。
3、合作方式:
售后回租。
4、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应当适当的、全面的履行合同,任何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责任、保证及承诺而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协议成立与生效:
《售后回租合同》和《所有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合法有效签署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元晟租赁与城建置业进行的租赁业务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开展的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经初步测算,如按75%银行资金、25%自有资金投资投放类型,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XIRR)约9.64%,项目净利润约3,330.61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且关联董事张焰、周文波、陆雅娟、朱东海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0-043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隧道股份”)下属企业温岭晟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温岭晟昱”)拟与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城建物业”)签订运营维护合同,委托城建物业对“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进行运营维护管理,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合同金额为225.6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连续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0月27日,隧道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温岭晟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城建物业对 “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进行运营维护管理。
鉴于城建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简称“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物业管理委托服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房产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62,853,880.57元,与城建物业发生的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金额为11,027,023.05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隧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房产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12,212,995.18元;(2)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接受城建集团委托,管理城建集团直接持有的非上市子公司的股权,行使与委托资产相关的日常经营管理权,2019年度确认的托管收益为64,408,300.00元;(3)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39,000,000.00元。
除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连续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城建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4年03月17日
注册地:上海市四川南路5号4楼
法定代表人:钱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378689B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会务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经纪,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绿化养护,建筑五金,建筑装潢材料、百货、建筑机械及配件,花卉苗木的销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城建物业为上海市物业协会会员单位、上海市物业行业AA级诚信承诺优秀企业,是实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OS1400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贯标单位、财务A级信用单位。多个在管项目获得《上海市优秀示范小区》,《上海市优秀示范大厦》。
城建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温岭晟昱拟委托城建物业对“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进行运营维护管理,并签订运营维护合同。
“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包含停车楼工程、东广场枢纽工程、轨交配套用房工程、公交换乘中心工程。因其中停车楼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特委托城建物业对停车楼工程进行接收查验、设备调试、运营收费、保安保洁、环境卫生等运营维护工作。
(二)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温岭晟昱与城建物业将在各自履行完审批程序后签署《运营维护合同》。计划于2020年10月签署。
2、合作内容:
承接查验、设备调试、运营收费、保安保洁、环境卫生等
3、合作方式:
委托运营维护管理
4、违约责任:
城建物业应按合同要求对停车楼工程承担保障日常经营管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外收费等运营维护责任,如有违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协议成立与生效:
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温岭晟昱与城建物业进行的物业管理委托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开展的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且关联董事张焰、周文波、陆雅娟、朱东海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物业管理委托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交易事项。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20 公司简称:隧道股份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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