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253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情况
本次拟调整“港丰石化仓储项目”的实施内容具体如下:
(一)原“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港丰石化仓储项目”相关主要情况如下:
1、项目方案概况
(1)项目产能
本项目拟建设 77 座总罐容 38.83 万立方米的储罐及其配套设施。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4,897.7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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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于2012年备案,依据当时第三方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备案的总投资金额为74,909.39万元。为加强决策依据的准确性,董事会聘请了第三方重新估算了该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最新投资概算投资额与项目备案的总投资金额存在少量差异。
2、罐区情况
本项目库区设计总罐容为38.83万立方米,分9个罐组,储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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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和“7#泊位工程”为相互配套项目。按照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的营业收入来源于仓储综合服务费,泊位装载不单独计费。而且,本次募投项目均在2012年备案,备案时间距今已较为久远,为保证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准确性、严谨性,发行人董事会重新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并将上述两个项目合并计算经济效益。
上述两个项目投资总额为108,309.39万元,建设期2年,达产期1年。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并完全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4,797.17万元,年利润总额(税前)6,736.05万元。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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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变更后的基本情况
1、项目方案概况
(1)项目产能
本项目拟建设 61 座总罐容 44.35 万立方米的储罐及其配套设施。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7,418.08万元。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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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依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项目备案的总投资金额为77,418万元。
2、罐区情况
本项目库区设计总罐容为44.35万立方米,分8个罐组,储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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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济效益评价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和“7#泊位工程”为相互配套项目。按照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的营业收入来源于仓储综合服务费,泊位装载不单独计费。为便于分析募集资金经济效益,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合并计算经济效益。上述两个项目投资总额为110,829.77万元,投资回收期为9.01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9.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主要原因
“港丰石化仓储项目”所在地湄洲湾石化基地泉惠石化园区属于中国石化产业振兴规划中的九大炼油基地之一,依据其现阶段的石化仓储需求情况以及考虑其未来的石化仓储需求变化趋势,本次将“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建设总罐容由原来的38.83万立方米调整为44.35万立方米,储罐总数量由原来的77座储罐调整为61座储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经济效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原计划项目投资总额74,897.7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6,800.00万元。本次调整后,该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77,418.08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
在募集资金经济效益方面,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上升,总罐容由38.83万立方米调整为44.35万立方米,“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和“7#泊位工程” 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由8.1%调整为9.6%,投资收益率的调整对项目的可行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调整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构成影响
“港丰石化仓储项目”本次扩大总罐容,与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均以按照符合现有项目规模的设计要求施工完成。在总罐容扩大的情况下,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容量、效率仍然充裕。由此,本次变更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构成影响。
(三)本次调整符合项目的市场需求
本次“港丰石化仓储项目”调整后,储罐型式更贴合现阶段的市场需求,罐容总量新增44.35万立方米,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仓储服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地位,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不断增强。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产品及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进一步开拓东南沿海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五、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以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宏川智慧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宏川智慧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3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5、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券商理财产品。本次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及以上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且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对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情况的预计,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进行投资理财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维持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3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诚信记录良好,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
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情况: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1)从业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196名,注册会计师1,179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名,从业人员总数超过5,000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高虹,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邢向宗,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0,000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致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高虹(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邢向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关涛(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未受到刑事处罚,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八次、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虹、邢向宗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致同的业务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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