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10月24日 02:43 证券时报

原标题: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0-07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春喜、李耀武、吴畏、孟少新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3,12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5%)的股东李春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9%)。

  2、持有本公司股份23,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5%)的股东李耀武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9%)。

  3、持有本公司股份22,071,1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的股东吴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

  4、持有本公司股份20,697,0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2%)的股东孟少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

  5、持有本公司股份5,936,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9%)的股东杜学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

  6、持有本公司股份5,9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9%)的股东陈彦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7、持有本公司股份5,967,7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9%)的股东孙明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3%)。

  8、持有本公司股份2,1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5%)的股东仲佩亚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

  ■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价走势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6、其他: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彦、吴畏、孙明东、杜学军、仲佩亚承诺:本人在智能自控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2、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孟少新、吴畏、李耀武、李春喜对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其做出的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有总股数的10%,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所持无锡智能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减持无锡智能股份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承诺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无锡智能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无锡智能股份低于5% 时除外。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3、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10月23日,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收盘价为215.00元,转股溢价率达到161.46%,纯债溢价率达到118.20%。

  2、2020年10月23日,智能转债收盘价格涨幅达到48.28%,换手率达到4467.80%。

  3、公司可转债自2019年7月23日上市,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30亿元。截至2020年10月22日,智能转债余额为229,798,300元。

  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可转债价格可能受到来自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短期技术指标、投资者心理等因素影响。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与其可转债价格高度正相关,且不存在超高溢价率的情况。近期,“智能转债”价格较高,主要系公司可转债流通量较小,受市场资金影响所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交易价格波动剧烈,2020年10月23日,智能转债收盘价格为215.00元,盘中最高价为360.00元,换手率达到4467.80%。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对市场的各种风险有充分认识和理性预期,谨慎投资。

  一、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形。

  二、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可转债自2019年7月23日上市,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30亿元。截至2020年10月22日,智能转债余额为229,798,300元;

  2020年10月23日,“智能转债”收盘价为215.00元,当日涨幅为48.28%,转股溢价率达到161.46%,纯债溢价率达到118.20%。

  3、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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