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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娜 实习记者 彭鑫 报道
又见大额罚单!近日,因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对建行、农行、中行三家国有大行的行政罚单,合计罚款高达4087万。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娄底市分行、德阳分行因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违法行为,人民银行东营中心支行、长沙中心支行、德阳中心支行分别对其处罚款514万元、533万元、1406万元。
记者就罚单情况联系到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会反馈给相关领导,再由负责人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时为止,记者暂未收到银行回复。
当日,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也收到行政罚单。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泄露客户信息从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223万。同时4位相关人员分别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直接责任,4人合计罚款8.25万。
另一罚单显示,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被处罚款411万元。
人民银行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约谈相关金融机构,责令其立即整改。相关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聚焦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个人信息管理机制,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此外,人民银行也表示,近年来,金融机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无视法律和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甚至泄露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相关信息,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内部控制仍需持续强化。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监管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和落实《反洗钱法》信息保密要求在内的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
另外,在10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的答复中也强调,银保监会持续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流程,要求设置明确的职责权限,履行提前告知义务,未经客户许可的,不得随意调取、收集客户相关敏感信息。要求加强外包业务管理,防范第三方违规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
2020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7号),将金融机构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信息安全,违规泄露、滥用客户信息等列为整治重点工作。人民银行自2013年起每年开展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相关机构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由此可见,央行及银保监会非常重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强化从业人员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意识,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总行位于北京金融大街25号,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 国家副部级单位。中国建设银行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拥有基金、租赁、信托、人寿、财险、投行、期货、养老金等多个行业的子公司。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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