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獐子岛第三季度预亏超千万 称无法追溯“造假”所涉明细数据
每经记者 李诗琪
因公司和相关当事人涉及财务造假等违规事项引发的风波,在獐子岛(002069,SZ;前收盘价3.89元)身上依旧余波未平。10月15日,时隔4个月,獐子岛对今年6月收到的深交所关注函展开回复。针对证监会的处罚结果,獐子岛称尚未从向公众开放的北斗信号查询平台上获取到各生产船只海上航行的详细航速、航向、航迹等数据,无法追溯确认对应影响“虚减”或“虚增”情形所涉及的相关明细数据。因此,公司最终结合了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对涉及财务造假的2016年、2017年的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獐子岛还否认了业界对其2018年以来会计数据的质疑。尽管会计师接连给出年报“非标”认定,但獐子岛称,其2016年和2017年的财务造假等问题与2018年和2019年无关。
业绩方面,獐子岛在今年前三季度实现了一定盈利。但根据其披露的业绩预告,第三季度中,公司预计亏损2000万~1000万元。
无法追溯“造假”数据?
经历了两年有余的立案调查,证监会以底播虾夷扇贝捕捞船只的北斗导航定位信息为基础,经第三方专业机构专有数据模型测算得出,獐子岛在2016和2017年间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显出入。
调查结果显示,通过虚减营业成本和营业外支出,獐子岛2016年度虚增利润1.31亿元,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8.11%;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9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
对此调查结果,獐子岛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公司尚未了解到向公众开放的北斗信号查询平台可以让公司获取到各生产船只海上航行的详细航速、航向、航迹等数据,无法通过专业机构的专业数据模型测算出2016年、2017年具体作业面积,无法追溯确认对应影响“虚减”或“虚增”情形所涉及的具体月份数据、对应的具体海域等明细数据。
因此,公司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相关“虚减”或“虚增”数据,作为2016年、2017年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依据;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明确“以往年度”的确切年份影响数据的部分,公司将调整2016年年初的损益及相应的报表项目,2016年以前年度无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对于獐子岛2018年以来的年报数据等,会计师曾接连给出“非标”认定。此外,獐子岛在2019年秋季再次曝出扇贝灾害,也引发了业界关于其涉及二次财务造假的担忧。对此,獐子岛在回复公告中表示,2018~2019年期间,公司对于证监会调查关注的问题以及预处罚告知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自上而下对海上作业的规范性积极整改。但公司“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等问题,均与2018年和2019年无关。因此,不需要对2018年、2019年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第三季度预亏超千万
除了最新的回复文件之外,獐子岛10月15日亦披露了一份今年前三季度的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盈利2000万~3000万元。但在今年三季度,公司预计亏损2000万~1000万元。
对此,獐子岛表示,受国内外疫情、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水产加工及养殖产营业收入及收益水平有所下降;进料加工出口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对部分原料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另一方面,海洋种业产品经营业绩有所增长,此外上半年公司出让了部分海域使用权相关资产及转让子公司股权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较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獐子岛仅非流动资产处置的损益就达到1.2亿元。其中,出售长海县广鹿岛的海域使用权和相关资产收益7681.53万元;转让大连獐子岛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收益4210.62万元。以上“变卖”资产的收益,成为獐子岛今年以来维持盈利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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