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0年09月30日 05: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80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9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81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特定

  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98号)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北汽蓝谷股份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内容如下:

  1、自北汽蓝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8月3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出具日期间内,本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中仅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及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广州”)持有北汽蓝谷股份,不存在本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持有北汽蓝谷股份的情形;

  2、北汽广州及渤海汽车已分别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北汽蓝谷股份的声明与承诺》。

  北汽广州出具承诺如下:“1、自北汽蓝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8月3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的情形;2、本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

  渤海汽车出具承诺如下:“1、自北汽蓝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8月3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

  3、除渤海汽车及北汽广州外,自北汽蓝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8月3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的情形,同时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后6个月内,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

  二、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的承诺内容如下:

  1、自北汽蓝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8月3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

  三、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内容如下:

  1、自北汽蓝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8月3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北汽蓝谷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82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分别进行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徐和谊先生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现同意选举姜德义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姜德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姜德义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后,公司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姜德义先生、冷炎先生、欧阳明高先生、林雷先生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姜德义先生。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对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姜德义先生简历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姜德义先生简历

  姜德义先生,1964年2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86年8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技术科干部、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常务副厂长、厂长,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6月历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长任职至2020年8月)。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姜德义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姜德义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姜德义先生简历附后。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姜德义先生简历

  姜德义先生,1964年2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86年8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技术科干部、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常务副厂长、厂长,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6月历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长任职至2020年8月)。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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