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0年09月03日 02:54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0-0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拟变更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住所变更事项已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本行也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于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备案及披露工作,详情请见本行分别于2020年8月4日及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行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行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变更至“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0-05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将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本行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合英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青女士、董事会办公室等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本行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13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的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的议案》。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兴全睿众全筑股份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该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24万元。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12月12日完成股票购买,交易均价为30.22元/股,购买数量为985,8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559%。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20股,因此,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957,697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延期情况

  2018年6月,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至2020年9月2日,延期24个月。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延期审议过程

  2020年8月22日,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2年。2020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的议案》。本次延期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9月2日。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的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持股计划。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9月0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段文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Ofer Lifshitz(奥夫?里弗谢茨)先生、董事Yaacov Altman(雅科夫?阿特曼)先生、独立董事李红斌先生、独立董事时雪松先生、独立董事郭鹏飞先生、独立董事王楠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周春梅女士、监事万崇先生、监事黄河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钟德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崔周全先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尹敬东先生,副总经理师永林先生,纪委书记李建昌先生,副总经理郭成岗先生列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易宣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对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化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2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杰群、刘书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施债务重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0-059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施债务重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2020-102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投资”)、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红磡”)、天津源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源泰”)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债务重组合同》相关约定,德源投资引入信达进行债务重组,同时将持有的公司合计48,510,000股质押给信达。

  ●德源投资共持有公司股票84,064,3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6%,德源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票81,233,26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96.6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6%。

  ●德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德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883,9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4%,德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票81,233,26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95.7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6%。

  2020年9月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德源投资关于实施债务重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债务重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德源投资于2020年8月27日将质押给原债权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9,900,000股、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7,69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于2020年8月28日将质押给桐乡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10,92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于2020年9月1日将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德源投资本次解质股份将质押给信达,具体情况见“二、本次债务重组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债务重组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德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德源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32,723,26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38.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对应融资余额为336,00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32,723,26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38.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对应融资余额为336,000,000元。德源投资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永泰红磡及德源投资的经营收入、应收债权收回、资产处置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具体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永泰红磡及德源投资的经营收入水平,催收各类应收账款,最大限度补充流动资金;积极处置非主业资产。

  2、德源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德源投资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德源投资本次质押是为信达承接德源投资、永泰红磡和天津源泰的相关债务提供质押担保;预计还款来源为永泰红磡及德源投资的经营收入、应收债权收回、资产处置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德源投资基本情况

  注册时间:2006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肆佰贰拾捌万伍仟柒佰壹拾伍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黄海路2号10号楼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制造业、证券金融业、工商贸易业进行投资及投资管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4)德源投资未发行债券,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5)德源投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投入、股票分红及其它收入。永泰红磡是一家集生命科技、养老产业和基金股权投资为主的多元化企业集团,可以强有力的支持德源投资的持续健康发展。德源投资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将加大经营力度,拓展业务渠道,增加营业收入,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6、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交易情况

  ■

  德源投资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止通知日,德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整体质押比例为95.70%,形成的具体原因是为德源投资和永泰红磡及下属相关企业对外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德源投资质押的股份存在被质权人处置或平仓的风险。此外,根据《债务重组合同》等相关约定,信达享有债转股的选择权,如果信达部分或全部实施债转股,债权转股权数量将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德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比例将会下降。受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影响以及信达享有债转股的选择权,德源投资债务重组及债权转股权方案执行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德源投资及永泰红磡将加大经营力度,进一步提高经营收入水平,催收各类应收账款,积极处置非主业资产,降低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偿债能力。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三日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0年8月31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4,04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12%,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4,555,870.3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于2020年2月4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6.58元/股,调整为9.76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1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67%,购买的最高价为8.21元/股、最低价为8.1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7,946,339.0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4,04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12%,购买的最高价为9.02元/股、最低价为4.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4,555,870.3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7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情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1,000万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期发行”);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24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10,000,000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亿元整)。经审验,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收到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989,400,000.00元(人民币玖亿捌仟玖佰肆拾万元整)(已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0,000.00元),已于2020年8月1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北大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353018800002265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该账户。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20,000.00元(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元整)(其中人民币1,420,000.00元尚未予以支付),实收募集资金扣除该等发行费用,再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各项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80,377.36元(人民币陆拾捌万零叁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8,660,377.36元(人民币玖亿捌仟捌佰陆拾陆万零叁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其中账号53530188000022659,截至2020年8月18日,专户余额为98,94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一期)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贾广华、席平健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62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截止本公告日,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03,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其中已累计质押(含本次)5,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00%。

  ● 截止本公告日,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信”)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8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其中已累计质押(含本次)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33%。

  公司股东鹰潭金诚、鹰潭金信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进行了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股东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分别于2020年8月31日将原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67万股、533万股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表:

  ■

  ■

  关于此次解质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于2020年9月1日分别将其持有的563万股、520万股本公司股份继续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详见本公告“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3万股、520万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部分内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095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部分内容的公告

  2020年8月19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起”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0)。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由于有些事项涉及核查工作量相对较大,公司尚未核查结束,2020年8月26日公司仅对《问询函》中的问题7、问题11进行了回复,剩余的《问询函》问题1、问题2、问题3、问题4、问题5、问题6、问题8、问题9、问题10、问题12、问题13原计划延期至2020年9月2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部分内容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量核查工作尚在进行中,故公司无法在2020年9月2日前完成剩余问题的回复工作。

  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继续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19年9月9日前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股,持股比例为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67,7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1.81%,占公司总股本的16.5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诚利”)通知,获悉德诚利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德诚利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0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0]SCP394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6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成功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三日

扫二维码 3分钟开户 紧抓创业板火爆行情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9-04 拱东医疗 605369 31.65
  • 09-04 浙海德曼 688577 33.13
  • 09-04 华业香料 300886 18.59
  • 09-03 上海沿浦 605128 23.31
  • 09-03 华文食品 003000 5.0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