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8日 06:1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933,873,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 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国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发展呈现稳定转好态势。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7万亿元,同比下降1.6%。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同比增长3.2%。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施策、科学部署,克服疫情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抢抓国内经济复苏机遇,国内业务实现正增长,新业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智能物流业务订单逆势增长,多元化业务结构优势凸显,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944.95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同期增长约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6.80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11.5%。基本每股收益为0.59元人民币,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11.5%。

  1.动力系统业务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产品结构迈向高端。打造“N+H+M”新一代高端平台,WP3N、WP8、WP10H等新产品迅速上量;全系列道路国六、非道路国四完成升级开发,在新一轮排放标准升级中牢牢占据领先优势,实现传统产品与新兴战略产品协同并进;依托全球协同研发平台,强化核心技术攻关,不断优化发动机、零部件性能,降成本、降油耗、轻量化等成效显著,产品竞争力显著提升。坚持客户导向,精准聚焦发力细分市场。能源电力、工业装备、挖机等战略市场全面突破,重卡、客车、工程机械等优势市场持续发力,行业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坚持资源协同,加速产业链一体化。以发动机为主轴,加快突破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装备三大动力总成核心技术,充分发挥系统匹配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能力。二代AMT动力总成产品完成批量市场验证;“WP6H+林德液压”动力总成成为国内首个挖掘机自主动力总成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动力总成业务再创历史新高,销售发动机47.0万台,同比增长19.2%;销售变速箱60.5万台,同比增长4.0%;销售车桥53.4万根,同比增长16.5%。同时,战略高端产品继续发力,大缸径发动机实现收入4.2亿元,同比增长30.4%;高端液压实现国内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30.3%。

  ■

  2.整车整机业务

  围绕整车整机带动战略,加速创新引领和产业链结构升级,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从生产组织、市场突破、产品研发等方面发力,实现稳健增长,累计销售重型卡车8.8万辆,同比增长2.1%。精准研判行业需求,抢占市场空间。在牵引车经济市场、港口牵引市场、砂石料运输市场保持行业第一;有效克服海外疫情影响,合作出口销量同比增长,中南美、亚太等高端市场突破速度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有效融合,打造领先优势。加快探索卡车全生命周期客户需求管理与互联网有效融合,不断创新头部客户、平台客户合作模式,积极培育新的经营业态;完成M3000S车型开发、M5000车型技术储备,整车平顺性、制动性能进一步升级;全新一代产品核心性能指标行业领先。

  ■

  3.智能物流业务

  海外控股子公司KION Group AG (“凯傲”)是内部物流领域的全球领先供应商,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对物流解决方案的设计、建设和完善,帮助工厂、仓库和配送中心不断优化其物资流和信息流。德马泰克是世界领先的自动化物流专家,其产品满足智能化供应链和自动化解决方案领域里的全面需求。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智能物流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9.3亿欧元,同比下降10.0%;但总订单金额44.0亿欧元,同比增长4.8%,其中供应链解决方案订单额17.4亿欧元,同比增长57.3%。

  ■

  4.新业态、新能源、新科技

  公司以未来战略为指引,积极推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升级,新业态、新能源、新科技等加速布局。聚焦关键技术,引领行业发展。战略重组德国欧德思、奥地利威迪斯,有效填补中国在新能源动力总成电机控制系统和农业装备CVT动力系统的关键技术短板;建成全球最大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制造基地,20000台套产能的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电堆生产线正式投产运行。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数字化转型。以客户为中心,数字化技术为载体,服务业务、赋能业务,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速同心云建设,提供统一基础设施资源云服务,快速响应业务需求;持续推进供应链业务优化,赋能上下游供应商及客户,实现产业链高效协同,提升产品质量一致性。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KION Group AG与Digital Applic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DAI”)的原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KION Group AG以人民币852,041,047.20元(欧元110,348,000.00)的对价收购DAI 100%的股权。KION Group AG于2020年3月2日取得了对DAI财务和经营政策等相关活动的控制权,购买日确认为2020年3月2日。DAI将成为KION Group AG供应链解决方案业务分部的一部分,扩大Dematic Group的软件投资组合。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2: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徐新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长谭旭光书面委托董事张泉,董事张良富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蒋彦,董事Michael Macht书面委托董事Gordon Riske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谭旭光、张良富、Michael Macht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出席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实施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7,933,873,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液压产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及废金属等、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劳务和加工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张良富、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发动机、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相关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向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变速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九、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向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车桥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销售本体机、气体机配件、提供动能与劳务、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一、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集约配送有限公司及/或关联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潍柴巴拉德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向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采购氢燃料电池模组及相关零部件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江奎、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议案四至议案十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及批准关于徐新玉先生辞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徐新玉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徐新玉先生辞任公司执行总裁。

  十六、审议及批准关于佟德辉先生辞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佟德辉先生辞任公司副总裁。

  十七、审议及批准关于李绍华先生辞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李绍华先生辞任公司副总裁。

  十八、审议及批准关于任冰冰女士辞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任冰冰女士辞任公司副总裁。

  上述议案十五至议案十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十九、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4: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文武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鲁文武、监事马常海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吴洪伟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鲁文武对监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监事吴洪伟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出席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实施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7,933,873,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徐新玉先生、佟德辉先生、李绍华先生、任冰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徐新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佟德辉先生、李绍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冰冰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徐新玉先生辞去执行总裁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佟德辉先生、李绍华先生和任冰冰女士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已批准徐新玉先生、佟德辉先生、李绍华先生和任冰冰女士的辞职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新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13,684,324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7%;佟德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8,210,59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0%;李绍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6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76%;任冰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6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76%。徐新玉先生、佟德辉先生、李绍华先生和任冰冰女士均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上述高管人员的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对徐新玉先生、佟德辉先生、李绍华先生和任冰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亚星客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法士特: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汉德车桥: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西港新能源: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潍柴集约:潍柴动力(潍坊)集约配送有限公司

  潍柴巴拉德:潍柴巴拉德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加拿大巴拉德: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西港新能源、加拿大巴拉德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现对上述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外币支付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按2020年8月12日汇率折算。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17.72%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持有30.59%股权的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亚星客车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间接控股51%的附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是西港新能源的主要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西港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

  由于本公司董事江奎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加拿大巴拉德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加拿大巴拉德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另,加拿大巴拉德间接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潍柴巴拉德49%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加拿大巴拉德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基于长期业务往来,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良富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西港新能源、加拿大巴拉德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19年,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西港新能源、加拿大巴拉德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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