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8月28日 05:50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ST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5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8月16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文风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独立董事就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管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ST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5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8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会计处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2、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ST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5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行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四)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86               公司简称:*ST金钰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金钰债因无法按期付息,于2019年3月18日起开始停牌。因“17金钰债”未按约定履行偿付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7金钰债”已于2019年6月3日起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根据《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约定,“17金钰债”原定本期债券回售日为2020年3月17日。因本期债券已提前到期,“17金钰债”债券将不按照债券回售程序进行,且利率不再调整。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由于新冠病毒疫情给社会经济、消费、就业等诸多方面带来巨大影响,各国经济面临巨大困难和挑战。1月底至4月,由于疫情防控,我国社会生产基本处于停滞状况,4月中旬,企业开始复工复产,国家采取“六稳”措施,各地实施对企业的帮扶政策,社会经济逐渐复苏。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6月份社会零售总额172256万元,同比下降11.4%,金银珠宝消费977亿元,同比下降23.6%。

  珠宝行业作为非必须类消费品行业,受疫情影响,销售大幅度下降,中小型企业经营困难。黄金珠宝行业依然处于调整升级中,竞争加剧,品牌集中度进一步增强,机构性变化加大,产品结构、销售方式、市场需求呈现周期性改变,80、90后成为消费主力,产品轻奢化、新款爆品、视频直播、互联网营销成为亮点。竞争加剧,从品牌营销向设计、内涵、时尚、品质转变。

  同时,公司自2018年开始受金融去杠杆政策及其他因素叠加影响,融资出现困难,到期债务无法按期偿还,资金流动性紧张,导致债务违约,多数债权人诉诸司法流程,公司涉及多起司法判决。公司2017年发行的“17金钰债”无法按时付息。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在监管部门及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团结一致,共克时艰,以司法重整为主线,兼顾经营为原则,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通过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化解债务危机;兼顾经营方面经营管理上采取减员减负、盘活资产、压缩费用、保有现有业务、收缩战线等手段开源节流,努力保持公司正常经营。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9.94万元,同比下降9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亿元,同比下降11.64%;每股盈利-0.3285,同比下降11.6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准则的规定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经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列报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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