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8日 05:09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11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经济正常运转受到较大障碍,同时经济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动力锂电池行业整体业绩短期承压,给公司生产经营、市场预期都带来不利影响。2020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计划于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2年,受补贴政策激励,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始复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1,843,567.95元,同比下降32.85%;实现营业利润42,119,116.88元,同比下降89.15%;实现净利润34,130,007.79元,同比下降90.25%。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37,557.54元,同比下降89.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团结一心、共同抗疫

  新冠疫情爆发后,在政府部门引导下,公司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公司各子公司及时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克服诸多困难,实施分批复工,为客户及时做好产品服务,保障公司经营生产逐步恢复。

  2、持续推进技术研发,加快产业化进程

  公司坚持“做精铁锂,做强三元,做大储能”的产品路线,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动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验证。报告期内,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单体能量密度突破200Wh/kg,系统能量密度达到160Wh/kg,循环寿命达3000周;长循环储能电芯循环寿命可达6000周;高功率电芯产品方面,实现5C~40C不同倍率充电,循环寿命可达7500周。凭借能量密度的不断突破,不同功能性电芯的研发储备,充分发挥磷酸铁锂电芯高安全、高稳定的特性,叠加成本优势,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在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应用方面竞争优势逐渐突出。

  3、积极开拓优质客户,生产经营稳步推进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统计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在乘用车方面装机量占市场份额的60%,国内排名第一;在专用车方面,国内排名第二。除了与江淮汽车、北汽新能源、奇瑞汽车、塔塔、安凯客车等整车企业持续加深战略合作外,公司还与吉利商用车、长安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宇通客车等整车企业的多款车型展开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与大众中国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公司将坚持现有的市场营销策略与规划,深耕锂电池市场,立足国内,面向全球,进一步拓展客户群体,优化客户结构,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

  4、引入战略投资者,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实际控制人李缜与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同大众中国正式签约,拟通过转让股份及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此次与大众中国战略合作,双方将以股权为纽带,发挥各自优势,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及经营业绩,并实现双方在新能源电池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在市场拓展领域新的突破,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5、推进管理变革,完善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借助外部咨询机构和大众中国的管理经验,持续推进管理变革,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部门职能职责和统一的业务规范,加强总部管控能力,支持公司管理向集约化、精细化发展。同时,公司推动业务部门管理改革,使得业务部门的目标、责任、权利更加明确,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积极性,强化业务部门绩效核算,增强管理团队、业务人员的主人翁责任意识,为公司经营注入新活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梳理业务流程和内控节点,完善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在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业务板块大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为业务开展、项目管理、决策部署、战略制定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祥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合肥国轩收购上海舞洋船舶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将其更名为上海国轩舞洋船舶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合肥国轩新设控股子公司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持有其66.67%的股权。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08

  债券代码:128086 债券简称:国轩转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轩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8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国轩转债”将会以100.28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国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国轩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

  3、“国轩转债”停止交易日:2020年8月28日

  4、“国轩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8月28日

  5、“国轩转债”赎回日:2020年8月28日

  6、“国轩转债”赎回价格:100.2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且当期利息含税)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9月4日

  一、“国轩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10号”文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185,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2号”文同意,公司1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轩转债”,债券代码“12808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国轩转债”自2020年6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国轩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21元/股。因公司2020年2月办理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国轩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2月28日从12.21元/股调整为12.19元/股。

  二、“国轩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情况说明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国轩高科;股票代码:002074)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8月5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国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25%,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国轩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国轩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并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国轩转债”。根据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2020年8月28日为“国轩转债”赎回日,“国轩转债”自2020年8月28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8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国轩转债”。

  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国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2020年9月4日为赎回款到达“国轩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国轩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国轩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51-62100213

  电子邮箱:xuguohong@gotion.com.cn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1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配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62,926,000.00 股新股。截止2017年11月27日,本公司已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60,230,819.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6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56,255.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5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31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0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9年12月23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61.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938.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5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年配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02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28.00万元;(2)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562.00万元;(3)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7,708.66万元;(4)2019年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3,669.26万元。(5)2020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029.61万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3,997.5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9,462.9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7,947.17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06月30日账户余额合计为57,410.15万元。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5,906.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906.96万元;(2)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000.00万元。(3)2020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501.71万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408.6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0,529.53万元,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400.91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06月30日账户余额合计为60,930.4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7年配股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将募集资金146,938.21万元增资至合肥国轩。为推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合肥国轩将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增资至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南京国轩拟以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国轩南京年产15GWh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5GWh)”的实施主体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进行增资,用于满足南京新能源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同时合肥国轩以募集资金56,938.21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2GWh 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新能源”)进行增资,用于满足庐江新能源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能源、庐江新能源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5,406.2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17年配股

  公司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2017年配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定制存款为17,000.00万元,大额存单余额为12,000.00万元。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6月30日,2019年可转换债券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配股

  (1)变更情况

  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67,313.3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将“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电池,项目总投资103,56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国轩汽车科技。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完成后,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地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2)变更原因

  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2017年以来,尤其是2018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实施质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国轩汽车科技,国轩汽车科技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包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业务定位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测、服务与咨询,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考虑公司项目运作需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有利于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

  (3)决策程序

  2018年7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8年7月25日,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8年12月24日,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4)除上述变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8年11月14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165012188013)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转入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的一般账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4月29日,公司由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一般户汇入资金15,000.00万元至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

  (2)2017年12月22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有效,2018年11月16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165012188013)中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入渤海银行购买定期存款理财产品,上述行为不符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且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19年4月29日,上述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

  (3)2019年2月1日,公司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出至公司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2月2日,公司由一般户汇入资金10,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2019年2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出至公司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3月29日,公司由一般户汇入资金10,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

  (4)2019年12月4日,公司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的募集资金1,250.00万元转出,经设备供应商、客户于2019年12月5日间接转入公司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一般户;2019年12月4日,公司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的募集资金2,850.00万元转出,经设备供应商、客户于2019年12月5日间接转入公司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银行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320401)、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07503054)、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99060100100182986)、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07503054),向设备供应商支付四笔应付设备采购款合计14,000万元。设备供应商将该款项借给公司关联方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合肥企融国际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借款,上述设备采购交易事项已履行完毕。

  (6)2018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中信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2301011300392983)支付应付设备采购款5,000万元,设备供应商将该款项间接转入至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一般户用于归还到期银行贷款。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0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1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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