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8日 05:02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439 公司简称:贵州三力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全国范围受到新冠肺炎的影响,居民居家隔离,部分医院常规门诊未能正常接诊,儿童专科医院和儿科门诊等接诊量下降幅度较大,并且药店端的销售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91.95万元,同比下降19.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47.81万元,同比下降1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28.28万元,同比下降10.97%。

  报告期内,在外部环境不利因素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公司着重推进以下重点工作,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

  1、 齐心抗疫,稳定生产

  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医药行业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公司在确保防疫措施到位、保证员工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在运输受阻、物流管制和人员交通受限的影响下,积极复工复产,全力稳定经营。在核心管理层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公司从原材料供应、营销网络建设、提升内部管理、凸显社会责任等方面着手,逐步恢复正常经营。

  2、 打开思路,强化营销管理

  报告期内,由于疫情影响,公司所采用的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学术推广服务商)的销售模式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学术交流、学术推广、市场调研等活动均受到一定限制。公司销售部门转变思路,将传统线下学术交流和推广,组织学术推广服务商进行线上视频推广,有效的减少了无法举行会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公司销售部门积极组织内部员工进行线上培训学习,提升员工专业水平,为做深做透市场打下夯实的基础。

  3、 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自上而下全面推行组织绩效考核,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人均效能。疫情期间,公司在核心管理层的领导下,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激励及追责机制,保障公司决策、执行及监督的科学、合理。同时,公司完善了绩效考核,促进了管理效率的提升,进一步的增强了公司的课程持续发展能力,并为未来工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 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疫情爆发后,公司一直持续关注疫情的发展,为响应国家号召,公司向贵州省红十字会捐赠了防控药品及现金,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5、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凝聚力

  公司从创立至今,一直秉承着“担当、坚持、探索、开拓、共享”的核心价值观。2020年,公司通过培训、树立标杆、学习分享、团队拓展等方式,有效的促进了新员工快速的融入公司,加深了老员工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0-03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22日到账,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投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对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进行整理。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并于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 月 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0-03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做出的,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0-03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493.85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5元。截至2020年4月 2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7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99,439,000.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37,930,622.17元(承销保荐费不含税总额为39,817,414.62元,本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保荐费1,886,792.45元,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税37,930,622.17元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1,508,377.83元,已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 22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

  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202号)。

  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合计2,493.85万元。其中:投资项目款27.11万元和发行费用2,466.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93.8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202号),认为:贵州三力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州三力截止2020年8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贵州三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493.8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493.85万元。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8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93.85万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0-033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年8月27日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17日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雪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0-032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17日由董事会秘书提交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62 公司简称:中航高科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持续聚焦和拓展主业,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工作主题,围绕“一个目标、五个着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虽然受到年初新冠疫情爆发的影响,但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加紧复工复产,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生产经营迅速恢复,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869.79万元,同比增长22.26%,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60.99%;实现利润总额37,639.99万元,同比增长9.03%,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94.10%。

  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交付进度

  航空复合材料领域,公司持续完善生产管理模式,不断推进生产组织过程管理、产品系列化梳理、生产技术改进、新产品研发推广等方面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同时加强资源统筹及能力计划平衡,以提升供应链管理、过程管控的运转能力为手段,优化生产秩序,确保均衡交付能力不断提升,提高生产效率。

  上半年,航空工业复材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产品的生产和交付任务基本按计划完成,并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69,415.75万元,同比增长50.55 %;实现利润总额40,652.76万元,同比增长76.61%,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收入增长以及确认收入产品结构变化和规模效益导致的毛利率提升。

  (二)克服疫情影响,着力练好内功

  民航飞机刹车和骨科植入物业务是公司受疫情影响最大的业务。公司通过加快工艺技术的改进和迭代、强化对技工的专业培养与考核、不断提升自动化能力,在满足高铁和民航市场需求的同时,全力保障民航产品和高铁产品的安全性;进一步开拓粉末冶金摩擦材料、碳化硅陶瓷材料、炭/炭复合材料产品在航天、兵器、汽车等领域的新市场,持续推动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提升,着力练好内功,拓展业务空间。同时,优材百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京航生物完成定岗定编等“三项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提升公司活力。

  上半年优材百慕生产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在完成民航飞机刹车盘副及高铁制动闸片产品批量生产的同时,开展了炭/炭刹车盘副、碳陶刹车盘副、炭材料试验件等研制,实现营业收入973.15万元,主要为民航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5%,实现利润总额-746.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亏损255万元;因受疫情影响及代理权收回,京航生物实现营业收入1,191万元,同比下降47.35%,实现利润总额-377.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亏损215万元。

  (三)紧抓发展机遇,加快转型升级

  机床装备领域,公司持续不断开拓市场,抓住国家政策机遇窗口期,聚焦特定目标市场需求,拓展国防工业体系内的销售市场,并在保持传统产品产销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承揽优质客户产品批量加工的新模式,多举措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推动机床装备业务转型升级,创造利润新增长点。

  上半年机床装备业务完成产量150台,同比增长50%,完成产值4270.43万元,同比增长24.59%,实现营业收入4734.63万元,同比减少3.75%,实现利润总额-1780.6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亏590.58万元。在疫情影响和市场下滑的双重压力下,上半年公司机床装备业务在订单交付及发货方面出现一定程度的延期。

  (四)加强科研投入,聚焦主业创新

  公司坚持技术引领发展,持续强化科研投入,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动力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升级。共申请受理专利16项,获授权专利11项,在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方面均取得一定突破。一是航空复合材料领域完成4米级民机复材机身筒段坠撞试验件交付任务;突破了钛合金和复材零部件的胶接工艺技术;完成向FACC供货的蜂窝产品试制及相关工艺改造和验证;完成轨道交通及航空航天用高性能芳纶纸基复合材料的制备及应用示范项目中两种规格国产芳纶纸蜂窝的研制及性能研究,性能达标;完成25吨牵引车复合材料后簧开发项目结构设计。二是民航刹车领域研发的A321-100/200飞机用炭/炭(简称C/C)刹车盘副获适航批准并被颁发PMA证书、200-250 km/h燕尾I-A型粉末冶金闸片(C.3/C.4)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签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三是骨科植入物领域加速推进C系列二代膝关节产品、新型HA涂层股骨柄、全肩关节产品等三项产品的研发。四是机床装备领域完成卧式加工中心H63B/S、H80及VMCL650等产品的设计定型,推动产品序列优化;参与研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100吨焊接力液压振动线性摩擦焊技术与设备”项目,完成阶段性任务。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23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7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3点在北京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三层二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强、独立董事王立平因公务分别委托董事张军、独立董事王怀兵代为表决,授权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024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优材百慕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025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2 股票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24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的中审众环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中审众环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北京分所具体承办。北京分所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分所负责人孟红兵。北京分所已取得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420100051101),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201-4,目前拥有从业人员80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04人。北京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03,197.69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为罗芸,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负责多家大型央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及改制重组等专项审计项目,从事证券工作10年以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玉光,自2000年2月起从事审计行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超1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叶清,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过上市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从事证券工作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均无兼职情况。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受到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6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芸,2018 年受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叶清,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2019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表示满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2 股票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25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优材百慕实施股权

  激励方案的公告

  一、增资事项概述

  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材百慕”)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优材百慕拟实施员工持股工作,拟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优材百慕进行增资,拟增资金额总计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0 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材百慕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45509T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环山村8号院135号楼1层101

  法定代表人:钟志刚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生产民用航空器材(金属陶瓷片及钢制刹车盘副等);轨道车辆制动闸片、汽车刹车片、制动盘零部件等生产工艺;从事航空器部件维修及特种作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民用航空器材;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一)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优材百慕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2月29日,优材百慕资产总额为21,217.99万元,负债总额为2,017.7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200.29万元。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优材百慕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优材百慕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0,149.93万元。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备案编号为3287ZHGY2020064。

  (二)增资方案相关内容

  1、增资价格及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价格为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2.88元/股,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出资。

  2、投资方及增资金额

  优材百慕参与本次持股的员工拟出资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待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完成后,将与优材百慕的现有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资金对优材百慕增资不超过4,500.00万元,增资后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优材百慕不超过 18.26%的股权。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参加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3、优材百慕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优材百慕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按照现有方案测算,上述增资后股权结构具体以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上述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因数据四舍五入会存在尾数差异,均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优材百慕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员工持股增资有利于优材百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建立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优材百慕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22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5759%减少至5.1997%。

  2020年8月27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航高科”)收到股东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发基金”) 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 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

  ■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合计152,008,2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1%;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国管中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8,733,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国管中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7月21日,国管中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4,5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7月21日,京国发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205,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减持之前,国管中心和京国发基金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67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759%。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号),京国发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管中心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78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将于此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3日期间进行,京国发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管中心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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