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28日 06: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15                                公司简称:国茂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国际经贸形式复杂严峻等因素影响,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呈现“前低后高、由降转升”走势。分季度看,二季度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4.8%,一季度为同比下降36.7%,尤其是5、6月份,利润分别同比增长6.0%和11.5%,增速逐月加快。二季度,装备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31.8%,一季度为下降46.7%,为回升幅度最大的行业板块。(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报告期内,我国减速机行业受益于工业自动化、国产替代化进程的推进,市场规模稳步提升。此外,行业出清因素使市场、资源配置等优势愈发向头部企业集中。

  (一)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作为国内通用减速机领域规模领先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99,211.85万元,同比增长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57.85万元,同比增长2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67.17万元,同比增长13.05%。

  (二)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疫情防控主动作为,抢抓市场机遇

  公司广泛分布于各行业的下游客户结构,有助于平衡单一行业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同时协助公司精准把握市场动向。新冠疫情给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公司主动作为,逆势而上,狠抓市场营销。一是通过前瞻性布局,精准把握疫情相关领域的市场机遇。用于口罩机、熔喷布机等设备的减速机产销量强劲增长,为公司带来阶段性的利润增长点;二是以塔机市场为切入口,主攻市场空间较大的工程机械领域。今年以来,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中大型塔机市场需求,公司先于市场,从2018年底开始试制配套于塔机的回转减速机,到目前已实现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主要配套于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中大型塔机。此外,用于汽车起重机的回转减速机及卷扬减速机目前尚在抓紧试样中;三是在传统通用市场,以品牌建设为基础,通过加强渠道拓展以及销售团队管理,力争扩大市场份额。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机械主机制造商的合作,增加大客户数量。

  (2)持续工艺改进,深化研发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一方面是围绕35万台减速机项目、160万件齿轮项目建设开展的新设备、新工艺研究,以满足公司产能的逐步提升以及产品质量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持续推出更具竞争力的新产品。报告期内,成功研制出轧管机专用的高速行星减速机,并配套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新一代轧管机,产品采用行星架、扎头一体化设计,弧型锥齿采用先进的磨齿工艺,有效提高齿轮传动精度及使用寿命;成功交付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主机驱动减速机,齿轮设计采用专业的齿轮箱设计软件进行设计,箱体及行星架采用有限元分析软件对强度和刚度进行校验计算;新研发的轧机专用减速机采用焊接式大齿轮结构,同轴多级传动形式,结构紧凑,承载能力高大,应用于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的垂直连铸生产线。

  (3)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高质量发展

  以“集中制造、分散组装”的生产战略为指导方向,围绕减速机主业,深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稳健发展。

  ① 持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主体厂房已建设完毕,小部分设备已进场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减速机制造全流程数字化生产设计、多品种小批量的智能柔性化生产模式以及高效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未来项目的落成将极大提高公司模块化减速机、大功率减速机的装配产能。

  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数据中心的主体顺利落地,并进入测定阶段,标志着公司将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制造转型的步伐。

  ③ 大力购置齿轮、箱体等先进加工设备,进一步提升关键零部件的质量及自制率。报告期内,公司购置了一批产自德国、日本的一流加工设备,如:数控镗铣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齿轮加工中心、数控成形磨齿机等,有助于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的工业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此外,持续购置了一批先进热处理设备,并引进了数位热处理领域专业人才,通过单独成立热处理部,加强热处理工序的集中制造及管理。

  (4)收购铸件制造商,延伸上游产业链

  2020年2月,公司以1,500万元收购了泛凯斯特汽车零部件(江苏)有限公司(“泛凯斯特”)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泛凯斯特成立于1979年,主要产品为灰铁件和球铁件,该企业原为公司铸件供应商,同时为国内知名汽车品牌的零部件供应商。公司控股泛凯斯特,打通了上游铸件原材料生产环节,与减速机产品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毛利率的提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货款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只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80,000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6,991.2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943.75万元(包括置换金额),支付银行手续费0.46万元,累计投资收益1,253.63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7.25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0,351.57万元(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本金20,000万元及收益265.10万元于2020年7月1日从理财普通户转入专户,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前述金额以及已购买的尚未到期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2,076,073.5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22,076,073.5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相关项目,具体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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