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08月28日 05:50 证券日报

原标题: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2月10日采用定价配售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49,350,64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3元。截至2017年1月2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5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3,351.5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净收入10,711.5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71,509.97万元。

  2、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77.46万元,账户余额为267,253.1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7,929.0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7,253.10万元(含利息收入),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7年10月27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2017年2月23日,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分别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2017年11月24日、12月8日先后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148、2017-15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存储余额包括利息。为避免账号为20000019462700014789932的北京银行账户成为久悬户,转入该账户非募集资金款项20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余额为202.86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关系如下:

  ■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2280号),截至2017年1月24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71,845,417.66元。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微煤雾化热力项目的自筹资金271,845,417.66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2017年8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满足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019年4月9日,公司将2018年4月10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020年4月7日,公司将2019年4月11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余额为6亿元。

  (四)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及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募投项目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原用于投资武威管网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于公司其他三个在建的微煤雾化热力项目中。本次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共计28,438.88万元,分别为济宁唐口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3,262.53万元,晋州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项目6,744.55万元和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18,431.80万元。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变更资金尚存储于武威管网项目账户内。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公司代码:600277                                      公司简称:亿利洁能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剧烈波动,加之全球性、地域性政治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影响,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当前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已呈现恢复性增长势头。内外部环境仍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形势仍然严峻,面临的困难挑战仍十分突出。因疫情及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氯碱行业产业链受到严重冲击,下游市场需求不足,产品库存增大,产品销量及销价下滑,生产经营压力增加,氯碱企业盈利能力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安全生产,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聚焦主业,依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企业内涵式增长,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一)循环经济产业:强化生产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生产系统“安、稳、长、满、优”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为了应对外部环境变化,通过研判市场发展趋势,积极调整生产及销售策略,发挥公司PVC和乙二醇两条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协同管理运营优势,通过对实现原材料采购、物流、技改等资源共享,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两个园区产业链相关装置运行安全、环保合规、稳定高效,满产满销,力保循环经济产业整体经营平稳。

  同时,本着“挤两头、控中间”的经营管理思路:制定出合理的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策略:在采购端,全面落地大宗原材料直采工作,彻底去掉中间层,有效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加强供应商管理和维护,优化供货渠道,力求同价质最优,同质价最廉;注重存货库存管理,减少非常损失,根据生产经营计划设定经济订货量,减低库存占用资金成本。在生产端,继续推进三化工厂建设(“安全无泄漏化工厂、绿色生态化工厂、平安数智化”)和生产成本节降激励模式,进而降低单耗和综合成本--成本核算主体也从分厂下沉到装置、班组一级,通过将各环节单耗与历史最优数据对标,实现各项消耗可控,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在销售端,利用公司氯碱、聚酯等产品的品牌优势,积极创新营销模式,强化产品差异化销售,有效调整区域销售策略,力争实现产品销售和收益最大化。

  (二)清洁能源产业:通过并购等手段,加快产业布局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正利新能源和库布其生态两个成熟的光伏企业,盈利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厚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为了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控股股东亿利集团持有的已并网发电的成熟优质光伏资产: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和张家口亿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公司的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毕,上述公司业绩未体现在公司半年报中。

  (三)园区清洁热力提升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园区企业推迟复工复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推行“蒸汽产量结算煤价”模式,拓展燃料供应商,煤炭进场指标考核等措施,压降煤炭采购成本;通过利用峰谷电价政策,将非连续性工作安排在夜间进行,以降低用电费用。此外,武威项目公司以清洁热力生产供应为切入口,通过采用“煤耦掺烧污泥热电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不但进一步提升了项目的盈利能力,也为公司在其他项目推广提供了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1亿元,比上年同期6.88亿元,下降72.24%。公司资产总额344.0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56.3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5亿元,较上年同期  2.71亿元,减少0.96亿元,下降35.28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2)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美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正文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和严格自律,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分别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2)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现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生产销售的化工板块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化工产品

  ■

  注1:烧碱生产自用0.71万吨,注2:甲醇生产自用0.62万吨。

  2、化工贸易

  公司除自产自销化工产品外,还经销其他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化工贸易业务2020年1月-6月累计收入为233,936.27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三、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宁波氢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宁波氢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拟出资50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协议是各发起人开展具体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开展项目另行签署协议;

  (2) 本次签订的《宁波氢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 公司本次参股发起设立氢能创新中心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订《宁波氢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对外投资概况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近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氢阳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阳新能源”)和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环工程”)拟签署《宁波氢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述各方称 “发起人”),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发起设立宁波氢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创新中心”),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开展氢能源制备和储运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装备技术、材料技术、氢燃料电池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等业务。氢能创新中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拟出资50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发起设立参股公司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参股发起设立氢能创新中心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协议对手方情况介绍

  1、氢阳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氢阳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8号

  法定代表人:Hansong Cheng(程寒松)

  注册资本:7,555.5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西藏氢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6.0003%;

  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5.2002%;

  武汉益诚氢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25.2002%;

  氢阳新能源成立于2017年8月,其作为控股平台,不从事相关业务。氢阳新能源旗下全资子公司武汉氢阳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常温常压液态有机储氢技术”的研发与商业化应用业务。

  2、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民族大道1019号

  法定代表人:程腊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00%;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化学工业部第四设计院,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的全资子公司和化学工业领域重点骨干科技型企业,是具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和管理功能的国际型工程公司。

  中国化学成立于2008年9月,于2010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中国化学,股票代码601117),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化学经审计的总资产11,586,539.04万元,所有者权益3,759,181.65万元,营业收入10,362,183.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140.7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化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1,741,797.87万元,所有者权益3,796,987.01万元,营业收入3,652,582.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520.83万元。

  经过对发起人氢阳新能源、中国五环工程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发起人控股股东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按照协议履约的能力。氢阳新能源、中国五环工程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公司情况与经营范围

  公司名称:宁波氢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宁波市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氢能源制备和储运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装备技术、材料技术、氢燃料电池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技术咨询;分析、检测技术服务;股权投资;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大写:伍仟万元整),协议各方出资情况如下表:

  ■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投资主体

  甲方:氢阳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二)   合同主要条款

  1、协议各方的权利

  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氢能创新中心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氢能创新中心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推举氢能创新中心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按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

  氢能创新中心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甲方推荐三名,乙方、丙方各推荐一名。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推荐,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委派可连任。

  氢能创新中心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乙方、丙方各推荐一名,设职工监事一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推荐,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委派可连任。

  氢能创新中心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氢能创新中心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氢能创新中心名称、登记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氢能创新中心盖章。

  在氢能创新中心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协议各方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各发起人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内将认购氢能创新中心股权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氢能创新中心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及时提供氢能创新中心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在氢能创新中心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氢能创新中心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协议各方责任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履行权力与义务,全力支持氢能创新中心实现宗旨与目标。

  氢能创新中心可优先获得协议各方科研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信息及转让权,可优惠获得协议各方科研设备服务、以及相关科技技术咨询服务;如无另行约定,氢能创新中心研发项目的技术专利和发明著作权归公司所有。

  协议各方在氢能创新中心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氢能创新中心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4、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协议各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加大技术研发力量和资本支持力度,培育了一大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氢能源更是首次写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上海、佛山、张家口、如皋、大同、济南、青岛、天津、武汉、成都等城市陆续发布氢能源发展规划,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氢能产业集群。截至2019年6月,全国共建成加氢站32座,规划2020年100座,2025年350座。

  公司将与氢能创新中心各方发起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优势,拓宽应用领域和渠道,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共同打造一个集原创技术、应用开发、产业孵化和落地服务为一体,且各环节相辅相成的氢能产业开放平台。公司达拉特工业园区和库布其工业园区作为大型化工园区,拥有大规模电解制氢、煤制氢、重整制氢装置,已成熟运行多年,运行状况良好。在制氢技术上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公司充分发挥产业优势,以制氢技术为基础,以有机液体储运氢技术为依托,致力于发展成为以制氢、储氢、运氢、加氢为核心技术的氢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商,迅速切入氢能源领域。规划“光能电解/CO重整联合制氢—有机液体储氢—运氢—加氢”一体化模式,进一步优化和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参与发起氢能业务公司,符合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夯实公司能源产业基础,延伸能源产业链、促进公司能源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 风险提示

  (一)本次协议书是为双方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协议,涉及具体的合作事项,将另行签署其他具体的法律文件,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协议书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事项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述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理性投资。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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