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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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不期而至并迅速蔓延至全世界,无论是对国内还是国外经济发展都产生了严重的冲击,全球经济陷入衰退已成定局。作为市场日趋饱和的耐用品,公司所处行业消费受疫情冲击明显,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面对如此严峻复杂的形势,全体澳柯玛人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主线及要求,直面挑战,迎难而上,于危机中寻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推动复工复产,主动从严治企,加大产品创新,创新市场营销,推进组织结构调整,严控经营风险。公司经营质量持续提升,发展韧性不断增强,为实现全年经营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7亿元,同比增长0.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4.63万元,同比增长22.3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0.59亿元,净资产22.40亿元,资产负债率68.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亿元。
2020年上半年,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从严治企,强化绩效管理及费用控制,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化“主动从严治企挂图作战镜子榜”,不断提高员工自觉主动从严的意识和能力,建立起自觉严格高效,主动追求卓越的企业治理体系。持续强化绩效管理,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将绩效管理进行固化,严肃开展绩效考评,激发员工潜能。同时,公司大力推进费用控制工作,加强各类费用事前审批,夯实费用预算和费用审核,有效控制了费用的支出。
二是加强产品企划与技术创新,实施精品工程与爆品战略,提升产品力。报告期内,公司各企划平台围绕“高端突围、爆品引爆”,以客户需求作为决策与行动的出发点,使技术创新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上半年家用及商用冷链领域共有15大系列,38个型号新产品实现量产,其中重点完成了爆款55mm新平台冷柜、两门三门直冷风冷爆款系列冰箱等产品。继续在全产业链中深入实施精品工程与爆品战略,进一步缩减产品型号,依托一流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爆品思维深挖用户痛点,全力聚焦打造明星产品,为用户带来极致体验和爆炸级口碑效应;质量方面,进一步加强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监督,重新修订发布公司OQC抽检标准10余项,使质量抽检工作更加规范和提升,切实提高了产品质量。
三是加强营销管理创新,提升营销效率。报告期内,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公司加强了营销模式与机制的创新,继续积极组织开展夺标精英锦标赛,效果显著。国内家用渠道创新营销,加大线上销售,持续推进“云销计划”,联动经销商发起营销攻势;开展“星光甄选,健康守护”直播销售,全员直播带货,有力支撑了上半年任务目标的实现。国内商用渠道进一步整合渠道资源,做好全网协同,为客户提供全套制冷解决方案,打造智慧全冷链管理平台,巩固了公司品牌在商用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商用渠道还加强了生物冷链产品和商用冷链产品的推广,参与建设了700家核酸检测PCR实验室,并为黄冈市中心医院、大别山医疗中心等14家医疗单位,定向捐赠了总价值200余万元的生物医疗设备,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海外渠道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加快网络拓展,推进全渠道、全品类布局,大力拓展跨境电商和援外业务,上半年收入实现了逆势增长。
四是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品牌价值。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实施“品牌赋能计划”,外塑澳柯玛品牌形象,内树“顾客第一”服务品牌。公司实施了以央视推广为核心的品牌赋能计划,《星光大道》和电影频道栏目广告于今年1月1日正式登陆央视,通过与央视《星光大道》甄选品牌称号授权、综艺频道、电影频道的战略合作,全面开启国家级品牌升级之路。借助《星光大道》上半年超高的收视率,公司品牌广告触达4岁以上人口1.13亿人,25岁以上人口1亿人,有效提升了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公司围绕用户需求,持续创建金海豚五星服务品牌,打造服务口碑;并在内部深入开展“顾客第一”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有力提升了总部支持服务市场的力度。
五是继续深化事业部运营机制,推行创赢计划,激发公司创新活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事业部运营机制建设,各事业部与各渠道、平台的配合更加紧密,遇事共议、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得到了更好体现,真正实现了事业部决策和管理的统一,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同时,公司继续积极推行创赢计划,激发员工创造自我的激情,对上年度创赢项目进行了评价与激励,并积极培育本年度创赢项目,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实现了公司与员工的共赢。
六是持续强化风险防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完善“预防+监控+应对”风险管理体系的目标,通过完善合同管理、运营风险跟踪、内控评价与审计检查等,对重点业务风险防控进行评估和规范,促进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降低运营风险,有效确保了公司运营质量。
下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行业形势和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公司将继续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总体要求与主线,主动从严治企,全力推进“互联网+全冷链”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顺应消费升级的趋势,全方位提升品牌价值,建设一流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精品工程,快速满足用户需求。继续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增量红利一手抓存量裂变,着力提升公司效益,严控经营风险,实现公司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0年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详见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应收款项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议案》。
为合理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水平,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及发展需要,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客户类型(性质)、业务模式的变动,公司对原账龄组合进行细分,根据不同组合分别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调整应收款项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已披露的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应收款项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公告》(临2020-007)。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0-03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2)。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出资比例进行调整并增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持股的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出资比例进行调整,并由公司所属原投资主体单方增加出资。具体如下: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1000万元
2、住所: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
3、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4、经营范围:空调、洗衣机、干衣机等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
5、目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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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3624.75万元,净资产4471.27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818.09万元,净利润847.40万元。
(二)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万元
2、住所: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郑培伟
4、经营范围:集成灶、智能家居等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
5、目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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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136.11万元,净资产1847.0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469.38万元,净利润259.54万元。
本次出资比例调整及增资情况
在保持目标公司认缴股本总额(注册资本)不变的前提下,将目标公司股东中上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比例统一增加至70%,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出资比例降至30%,并由公司所属相关全资子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出资比例单方增加出资,补齐实缴出资额的差额。具体如下:
(一)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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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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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目标公司股东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本次均应新增实缴股本680万股,每股价格按照目标公司2020年7月31日经评估净资产确定。
本次出资比例调整及增资事项尚需经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0-03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0-03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448,300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最终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4,681,269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6,088,399.72元,由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科学认购。截至2016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729,480,471.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4-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12个月内。2019年10月29日,根据相关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4月30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共计人民币3.40亿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本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20日,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12个月内。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4月14日、5月8日将募集资金2.5亿元、1亿元,总计3.50亿元转出相应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33.82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24万元,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748.8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1,431.27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4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31.27万元)。本期实际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50亿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为6,492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存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4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包括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以及智慧冷链智能化制造两个子项目,随着项目合并,取消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4月27日,公司与青岛澳柯玛智慧冷链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414,919,986.96元,扣除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64,919,986.96元。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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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748.8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包括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以及智慧冷链智能化制造两个子项目,该新项目总投资70,460.48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46,552.82万元(含利息),本年已投入3,922.2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21,726.37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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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6 公司简称:澳柯玛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0-04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31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31日
至2020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8月13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0年8月27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8月27日9: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 号
邮编:201206
电话:(021)58547777 转7021、7018 分机
联系人:杨海华、张毅
(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做好防护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7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2020-04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和众”)、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宸元”)和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领先”)为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47,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安丰和众、安丰领先所持股份已于2018年11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安丰宸元所持股份已于2019年3月2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和安丰领先于2020年8月21日向公司出具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为满足自身经营投资资金安排的需要,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和安丰领先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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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丰和众持有1,655,308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0.66%;安丰宸元持有514,54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0.20%;安丰领先持有877,451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0.35%。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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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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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12月2日期间,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7,414,029股;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9,448,940股;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93,673,746股;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21日期间,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92,647,071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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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和安丰领先于2020年8月21日向公司出具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为满足自身经营投资资金安排的需要,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和安丰领先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贵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安丰领先此前承诺:(1)将在锁定期期满后逐步减持股票;(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剑桥科技股票前,剑桥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3)若拟减持剑桥科技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安丰领先基金管理人一一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阮志毅先生此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拥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本人在任职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安丰领先及阮志毅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安丰领先根据自身经营投资资金安排的需要自主作出的决定。在减持期间,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安丰领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安丰领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通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向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下发了《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 [2020]667号),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0--01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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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0年1月起,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06煤矿作为生产矿井统计,其2020年上半年煤炭产量39.14万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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